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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申報2022年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扶持計劃電商扶貧獎勵項目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9號)、《〈深圳市關于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1〕2號)和《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現啟動2022年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扶持計劃電商扶貧獎勵項目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要求進行申報,我局將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審核。
特別提醒:請各申報單位盡早提交網絡申請,避免臨近截止時限集中提交導致有誤信息無法修改。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理專項資金計劃項目申報事宜,各單位須自主申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2022年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扶持計劃電商扶貧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拓寬農產品流通和銷售渠道。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關于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0〕9號)。
2.《〈深圳市關于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1〕2號)。
(二)管理依據
《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獎勵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則上不得大于實際發生/投入金額。深圳市商務局視申報情況和預算安排,對獎勵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項目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獎勵。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主體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且在限制期內;
3.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擔違約責任并作出承諾,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4.申報主體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5.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二)專項條件:
2021年度采購深圳對口幫扶(東西部協作、鄉村振興)地區農、特產品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收入(指第三方平臺)或平臺銷售收入(指自營平臺)占企業總營業收入50%以上的企業。
五、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
支持內容:對采購深圳對口幫扶地區農、特產品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給予獎勵。
支持標準:2021年度采購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21年度采購金額每增加500萬元的,增加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基礎材料和項目材料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材料:
1.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營業執照(電子證照)。
(二)項目材料:
1.第三方平臺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許可證(EDI),自營平臺企業提供網站備案截圖。
2.第三方平臺企業提供電子商務平臺服務收入占企業總營業收入50%以上的說明及證明材料,自營平臺企業提供平臺銷售收入占企業總營業收入50%以上的說明及證明材料;
3.2021年度深圳對口幫扶(東西部協作、鄉村振興)地區農、特產品采購合同及付款憑證。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規定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在線填報申請書。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9日18:00。
2.材料提交時間: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1日17:45。
申報單位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四)咨詢電話:0755-88916893、88916958、88916850;系統技術服務電話:0755-2533121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申報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初審——申報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報材料——形式審查——專項審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失信懲戒情況,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資質審查——核定擬獎勵計劃——社會公示——下達獎勵計劃——申請人提交撥付資料——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按照工作要求辦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來源:深圳市商務局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712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