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發布《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申請指南已發布,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積極申報。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11月14日--2023年1月13日(截至24:00)。申報單位申報時需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暫不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單位按業務流程獲得本項目立項資助時,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我委將另行通知提交紙質材料的時間和方式。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2年11月14日
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深港兩地申請單位就同一合作項目分別向本地科技部門遞交申請,通過兩地聯合評審立項后,由兩地科技部門分別給予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及現代化中藥、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信息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智能無人系統、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數字創意、區塊鏈、可見光通信與光計算等。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二)《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三)《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四)《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20〕4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強度:單個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申請單位為企業的,資助金額不超過深方項目總預算的50%。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前資助方式,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競爭性擇優支持。
四、申請條件
(一)項目負責人全職受聘于申請單位(全職是指從申請單位支取薪酬的人士)。
(二)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單位。
(三)香港合作單位應當是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注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制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即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四)申請單位已與香港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權利義務,共同開展研究活動。
(五)深方和港方單位分別向各自科技部門進行申請,單方申請無效。
(六)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兩年。
五、限項要求
(一)一般企業
1.同一單位限牽頭申請1個項目;
2.2021年獲批立項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或2021年期間申請、并且2022年獲批立項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的牽頭承擔單位,不得牽頭申請。
(二)獲得2020年度、2021年度國家或廣東省科技獎勵獲獎,或屬于2021-2022年度廣東省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目錄的企業
1.同一單位限牽頭申請2個項目;
2.2021年獲批立項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或2021年期間申請、并且2022年獲批立項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的牽頭承擔單位,限牽頭申請1個項目。
(三)2021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超過5億元的企業,不受上述限項要求限制。
(四)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承擔或參與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或“深港創新圈”在研項目不超過1項。
六、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并通過該系統打印申報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三)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指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驗原件)(如受疫情影響,申請單位未能提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可延期至項目立項后補交)。
(四)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的項目,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相關手續證明(復印件)。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六)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復印件(蓋雙方單位章,驗原件)。
(七)香港合作單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項目申請書復印件。
(八)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
(九)科研誠信承諾書。
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上傳電子掃描版申請附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人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2022年11月14日到2023年1月13日(截止至24:00)。
(三)聯系電話:88101639。
九、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十、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電子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答辯——處室核查——聯合資助項目擬定——社會公示及征求意見——項目審定——項目入庫——計劃下達——書面材料提交——合同簽訂——資金撥付。
十一、辦理時限
每年一次,成批處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 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簽訂項目合同書。
十三、審批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資助。
十四、收費
不收費。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按照項目合同書對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組織驗收。
聲 明: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請單位代理資金申請事宜,申請單位必須自主申請。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定嚴肅處理。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請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舉報。
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一經立項,即對項目執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按合同約定開展研發活動,完成約定目標。有義務接受主管部門監督,配合主管部門完成中期檢查和抽查。有義務最遲在合同到期后6個月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紙質驗收申請資料。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將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記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責任。
附件1:2022-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申請指南.docx
附件2: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申請書(填報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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