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2021年8-10月深圳市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申報
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發布《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8-10月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構建我市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幫助我市重點行業抱團拓展海外市場,我局現組織開展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8-10月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事項)申報受理工作。請各單位按照申報條件、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等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完成申報,我局將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審核并撥付資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2022年11月15日
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8-10月對外投資合作扶持計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助事項)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組展單位組織企業參加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是指列入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度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的展覽項目。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市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2.《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金資助操作規程》(深經貿信息規〔2019〕1號)。
(二)管理依據
《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年度資金預算控制。視申報情況和預算安排,我局據以對資助金額、支持比例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項目申請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資助方式
事后資助。
資助撥款按照申請經費材料中的銀行賬戶信息辦理。因申請單位名稱變化、賬戶信息更改或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撥款不成功的,原則上予以辦理一次撥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撥款。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企業以及其他單位;
2.申報單位具備開展申報項目的生產、經營資格和實施條件且具備境外展覽組展能力和經驗,不存在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3.申報單位持續誠信合規經營,未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4.申報單位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二)專項條件
1.申報單位以及所申請項目已列入《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計劃》。
2.境外展覽項目為應當在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完成項目和所支付費用,并取得相關單據資料和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
3.申報項目主體須與相關費用單據資料、支付憑證和合同協議等申請材料信息相一致。
4.資助費用僅支持申請單位銀行賬戶支付,不支持現金、個人和關聯公司等支付方式。
(三)限制條件
每個申報單位所申報符合以上條件的所有項目支付發生金額總和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
五、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
每個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資金資助上限不超過200萬元,資助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按照舍尾法確定。具體如下:
(一)展位費
1.中心展位費:中心展位用于深圳城市整體形象和產業發展成果展示,及為參展企業提供公共洽談區域和其他公共服務,全額補貼中心展位費,每次展覽最多2個,總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備注:在項目申報材料中未填報中心展位計劃的不可申請該項資助。
2.企業展位費:企業展位是各企業的展示區域,給予每個企業不超過50%的展位費資助,按照每個標準展位(3×3平方米或者3×4平方米,以主辦方確認文件為準)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最多資助2個展位。補貼比例與商務部有關資金比例掛鉤,總資助比例不超過100%。
(二)公共布展費
1.中心展位布展費:用于中心展位布展,據實申請,給予不超過15,000元/展位的補貼。在項目申報材料中未填報中心展位計劃的不可申請該項資助。
2.企業展位布展費:用于深圳展位整體形象統一布展,給予5,000元/展位的補貼。
(三)展品報關清關、運輸倉儲費
據實申請相關費用,金額最高為12萬元。
(四)宣傳費
用于展會相關宣傳如會刊印刷等,據實申請,金額最高為6萬元。
(五)承辦費
用于組織企業參加境外展覽,金額最高為10萬元。
(六)特殊行業境外展覽
服裝等行業參加以動態走秀為主的境外展覽,根據其行業特性對場地租賃、設備租賃及搭建、導演策劃及制作、模特、攝影攝像、展品報關清關及運輸倉儲、宣傳、承辦等費用給予支持。據實申請,給予總金額不超過實際總支出50%的補貼,其中場地費用不超過實際場地費用的50%。
六、申報材料
(一)基礎材料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境外展覽重點支持項目經費,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材料
1.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2.展位費原始單據及招展通知、展位確認合同,同時提交各企業與組展單位簽署的展位合同協議或展位申請表;
3.布展費原始單據及其合同;
4.展品報關清關、運輸倉儲費用原始單據及其合同(含貨運公司正式運輸清單);
5.宣傳費原始單據及其合同;
6.承辦費單據;
7.所有費用的銀行轉賬付款憑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8.展會績效總結報告(含展會成效一覽表);
9.展會相關照片(A4紙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展前培訓照片,中心展位照片,各參展企業展位現場照片、參展人員及展品照片等);
10.展會會刊及媒體宣傳報道等材料;
11.其他佐證說明材料。
其中第8項規定的展會績效總結報告的內容包括:
(1)展覽項目的總體情況,如規模、影響力、知名度和國際參與度,是否有利于深度拓展傳統市場、開拓新興市場以及推動產業發展;
(2)展覽主辦方應對疫情對展覽和參展人員調整等措施的情況說明;
(3)參展企業組織情況,包括組織規模、參展企業構成、名優企業比例、企業展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4)參展企業接待專業觀眾和客商的數量和質量,收集客戶信息情況;
(5)參展企業現場簽訂投資貿易和經濟合作項目情況,意向協議與合同的統計情況和后續跟蹤落實情況;
(6)深圳展團整體宣傳效果和產品展示成果;
(7)組展單位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和服務工作質量,包括展前培訓情況;
(8)申報預算及項目核銷的及時性,預算執行情況;
(9)企業對組展單位的評價。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外幣單據材料折算人民幣注明。
(三)其他要求
項目資助經費應遵循“量入為出,適度從緊,重點支持,??顚S?rdquo;的原則,嚴格執行計劃,實報實銷,不得挪用和超預算安排支出,超支不補。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一)規定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http://www.gdzwfw.gov.cn/
八、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2年11月16日9:00—2022年11月18日17:45;
2.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2年11月16日9:00—2022年11月21日17:45;
申報單位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或關注“深圳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四)咨詢電話:0755-88102014,23481710;系統技術服務電話:0755-88102445。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初審——申報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形式審查——資質審查——專項審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根據需要核查比對:資質情況、統計數據,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有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有否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根據年度資金安排核定資助計劃——社會公示——申報單位辦理撥款手續——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180個工作日。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一)已經獲得同類獎勵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經核實屬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并追究責任。
(二)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申報單位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為你推薦
-
項目申報300萬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項目結束時間:2024-11-19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萬
福田區商協會備案
項目結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