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政策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深圳市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的通知
各相關運輸航空公司: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民航局《關于調整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政策及做好清算工作的通知》(財建〔2022〕402號)要求,做好我市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項目
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的對象和范圍、補貼標準和期限等,按照財政部、民航局《關于調整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政策及做好清算工作的通知》(財建〔2022〕40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二、補貼材料申報
(一)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函。其內容應包括當期是否符合財政補貼申報條件的基本情況、補貼申請額、收款單位全稱、賬戶名、賬號、聯系人及電話等內容。
2.民航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導出的《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資金申報表》。
3.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績效目標表(附件1)。
4.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承諾書(附件2)。
(二)申報方式。
各國內運輸航空公司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一式三份),于11月28日前報送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逾期未申報或未按規定報送資料的,視同自動放棄航班補貼申報。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對材料符合要求的進行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報企業須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三、補貼資金審核和撥付
補貼資金工作由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財政局、民航深圳監管局共同負責。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報材料受理。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受理各國內運輸航空公司的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審核。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通過中國信用網、信用廣東、信用深圳查詢申報企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及聯合懲戒名單,根據民航中南局出具的審核意見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報深圳市財政局、民航深圳監管局審核確認。
(三)社會公示。
資助結果經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補貼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四)撥付資金。
公示期結束后未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四、監督管理要求
(一)國內運輸航空公司要從保障航空安全大局出發,真正將補貼資金用于提升安全服務能力,彌補航班運行虧損。不得將補貼資金用于建設項目等與國內客運航班運行無關的支出。航空公司收到補貼資金后,按照國家會計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申報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自覺接受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審計局、民航深圳安全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補貼資金。審核中發現虛報、瞞報的,將取消公司申請資格;對于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理。
(三)各航空公司按照財政部、民航局清算結果,如需退還補貼資金的,應及時足額退還。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績效目標表
2.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承諾書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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