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數字經濟專項資金-2023年深圳市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2023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19〕2號)等文件,我局現組織開展2023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具體申報要求請參見申報指南。
請申報單位注意至少于申報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提交申報資料,預留足夠的審核時間,避免臨近截止時間提交但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預審退回而導致申報失敗。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3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請指南
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專項審計通用原則和標準
3.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審計標準
4.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公共服務平臺類)審計標準
5.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高端會展類)審計標準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1-5下載.zip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3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項目申請指南
一、支持項目
(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支持申報單位圍繞數字經濟產業(軟件、互聯網)領域實施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包括填補國內市場空白、可替代進口、打破國外市場壟斷;功能或性能在現有同類產品中具有明顯技術領先優勢、主要技術指標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運行安全可靠;產品實現商業化應用、具備規?;茝V價值。
1.信息安全:重點支持網絡安全、虛擬主機安全、操作系統安全、數據庫安全、應用安全等領域。
2.區塊鏈:重點支持區塊鏈底層平臺建設,以及在金融、政務、教育、醫療、交通等領域的應用。
3.大數據:重點支持數據采集、數據清洗、數據分析發掘、數據可視化、大數據行業應用、聯邦學習、隱私計算等領域。
4.云計算: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PaaS)和軟件即服務(SaaS)等領域。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1.公共服務平臺:支持申報單位以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和風險、提升產業共性技術及公共服務水平、完善產業發展支撐環境為目標,開展數字經濟產業領域的共性技術研究、成果轉化服務、技術交流、資源數據共享、產品推廣服務、決策咨詢、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制定、認證測試等服務,通過整合現有資源,打造和打通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產業服務體系,提升產業公共服務能力。
2.高端會展:支持高校、企業、行業協會等機構主辦或承辦數字經濟產業領域的,行業影響力強、帶動效應好、專業特色鮮明的國內外知名會展、高端論壇等活動。
二、設定依據
1.《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
2.《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
3.《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0〕2號)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成立滿1年以上,在深圳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二)申報單位不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產品涉及安全、醫療、金融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申請單位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或銷售等許可;
(四)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已經市政府批準的項目不受基礎申報條件限制。
專項申報條件:
(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1.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項目建設投資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0%;
2.申報項目須為2020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3.申報單位財務狀況良好,申報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具體條件為:(1)主要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且軟件業務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統軟件)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0%;(2)主要從事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信息安全、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或數據服務,且上年度主營業務年收入500萬元以上;
4.申報項目須至少達到其中一項條件:填補國內市場空白、可替代進口、打破國外市場壟斷;功能或性能在現有同類產品中具有明顯技術領先優勢、主要技術指標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運行安全可靠;產品實現商業化應用、具備規?;茝V價值。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平臺類:
1.申報項目須為2020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萬元;
2.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我市數字經濟產業領域的企業提供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
高端會展類:
1.申報項目須為2020年1月1日后開始舉辦,并于申報之日前舉辦完成,項目總費用不低于100萬元;
2.申報單位須是會展或論壇主辦單位,有多個主辦單位的,應由承擔民事責任的一方申報,并出具委托協議。政府主辦項目可由承辦單位代為申請;
3.舉辦高端論壇項目的活動場地不低于500平方米;現場參加高端論壇的人員不少于200人,主講嘉賓至少有2位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或具有高級職稱的業內專家、行業領軍企業管理者等,市內外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對活動參與宣傳報道;
4.舉辦專業展覽的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參展企業不少于100家,市內外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對活動參與宣傳報道。
四、支持金額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金額:每個領域均安排資金支持,項目資助金額受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二)資助方式:經審核批準予以無償資助。
1.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2.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平臺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
高端會展類:事后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展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給予全額資助;對以社會機構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展或論壇,按不超過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給予資助。
五、申請材料
申報材料由基礎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組成。
基礎材料:
(一)提供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單位對項目的立項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驗收報告或總結報告等材料(復印件);
(三)申報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注:以上材料如已關聯電子證照,免提交)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告或由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六)必要的生產、經營許可及認證文件復印件;可提供的項目用地(海域)規劃許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權屬證明,場地、用海租賃的請提供租賃證明,以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七)深圳信用網(http://www.szcredit.org.cn)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
專項申報材料:
(一)數字經濟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1.項目的核心技術成果證明材料、專利或知識產權證書、檢測報告等材料復印件;
2.項目達到以下條件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填補國內市場空白、可替代進口、打破國外市場壟斷;功能或性能在現有同類產品中具有明顯技術領先優勢、主要技術指標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運行安全可靠;產品實現商業化應用、具備規?;茝V價值。
3.其他項目評審關注的材料:項目所需的人員、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的資料(如項目組成員學歷、專業、職務、承擔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繳納證明等);項目單位擁有的資質、認定等情況及證明材料復印件(國家級、省部級及市級有關證書復印件);項目單位承擔國家、省、市重點項目情況;
4.申報項目總投入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提供紙質并上傳,如:設備清單、主要采購合同、費用支出清單、發票等);
5.從事互聯網業務的企業須提供有效期內的ISP經營許可證或ICP經營(備案)許可證復印件;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企業須提供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復印件;提供其他與所從事行業相關的經營資質,如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等;
6.涉及信息安全運營服務類的項目,說明在公安部門進行等級保護備案情況,已備案的附上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數字經濟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平臺類:
1.取得相關經營資質的文件或證明材料(如有國家、省市有關平臺項目批復文件,請提供)、合作協議等材料復印件;
2.平臺為我市數字經濟產業領域的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名單、合同復印件、發票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平臺擁有的基礎設施、服務設備、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證明材料(設備購買憑證、專職技術服務人員有關學歷、職稱等基本情況表、社會保險單位繳交明細表復印件);
4.平臺按國家、省市法律規章規定,應取得相關資質資格的,提供已獲得所組織實施資助項目相對應的資質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5.平臺以實施策劃、規劃、設計、研發、調查、咨詢,會議、輔導、培訓、檢測、認證和展覽、展示等為主要內容和形態的,提供相對應的《工作總結》、《成果報告》、《檢驗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佐證材料,以及能反映所舉辦資助項目全部內容與場景的視頻與圖文等佐證材料;
以廣告、宣傳投放等為主要形態的,提供已發布的廣告圖文與視頻、報紙、雜志等佐證材料;
以專業化測試、適配、認證軟硬件設施建設、數據庫建設為主要形態的,提供該軟硬件建設的實物圖片及其主要系統功能介紹等材料。
高端會展類:
1.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展或論壇,提供市政府批準文件復印件,費用的合同復印件,發票復印件,會展或論壇舉辦情況的文字資料和照片;
2.以社會機構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展或論壇,提供會展或論壇場租合同復印件,場館租金結算單復印件,場館租金發票復印件,會展或論壇舉辦情況的文字資料和照片。
3.會展活動場地面積、會展企業數、會展人數證明材料復印件,會展嘉賓名單和會展宣傳報道媒體名單及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申請表格
1.申報端口: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擇“深圳市”“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選擇申報項目類別,在線填報申請書(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3001),并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申請書裝訂和要求說明:申請書紙質原件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章,膠裝成冊,并在申請書側面打印申報單位名稱。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6日18時整。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9日18時整(工作日)。(提醒: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 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3.申請指南咨詢電話:0755-88101609、0755-88101882、0755-88127057;
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咨詢電話: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0755-83661275、83758301。
4.技術支持電話:0755-88127031、88101744。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43綜合窗口。
八、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辦理流程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預審——申請人向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現場考察(抽查)——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擬定資助金額——社會公示——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助經費。
十、辦理時限
180個工作日。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資金下達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簽訂資金使用合同或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十二、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專項資金資助。
十三、收費
無。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十五、注意事項
(一)我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扶持計劃項目的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局舉報。
(二)本扶持計劃項目專項審計環節將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專項審計通用原則和標準(2022版)》進行項目審計,與原專項審計通用原則有所變化。需特別注意本次扶持計劃項目對經審計核減的項目支出占項目申報支出超過20%的項目,視為虛報項目投資額,不予資助。
(三)申報單位申請本扶持計劃項目須先在申報系統完成網絡填報,預審通過后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現場提交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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