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深圳市2022年“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事后資助項目申報
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申報2022年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事后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務規〔2022〕2號),根據《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2〕4號),現啟動2022年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事后資助項目申報工作。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要求進行申報,我局將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審核。
特別提醒:
1.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不能重復享受扶持資金。請各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6日18:00)盡早提交網絡申請,避免臨近截止時限集中提交導致填報信息有誤退回后無充足時間再次提交。
2.在申報項目前請認真閱讀項目申報指南、線上申報指引,確保按規定要求和標準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在網上預審通過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3.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各單位自行申報各類專項資金項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2023年1月4日
深圳市商務局2022年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事后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對經備案后參加“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的企業或單位給予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務規〔2022〕2號)。
2.《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2〕4號)。
(二)管理依據
1.《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視申報情況,我局據以對資助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一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資助。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2.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3.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擔違約責任并作出承諾,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4.申報主體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懲戒,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且在限制期內。
5.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6.同一項目市、區資助合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
(二)專項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申報。
1.超市類、購物中心、百貨類企業應分別滿足如下條件:
超市類企業:在深圳市內開設的大型連鎖門店(1000平方米以上,含)不少于10家(含)或2021年度納入統計的零售額不低于10億元(含);
購物中心:經營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含),入駐品牌不低于200個(含);
百貨類企業:經營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含),入駐品牌不低于100個(含)。
2.由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推薦的重點企業和活動。
五、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
(一)支持內容
對經備案后參加“深圳購物季”促消費活動的企業或單位給予資助。備案是指納入“深圳購物季”總體活動方案。
(二)支持標準
按照每個企業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六、申報材料
(一)基礎材料:
1.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電子版)。
(二)項目材料:
1.活動總結。
2.申報主體為超市類企業的,提供在深圳市開設的不少于10家(含)大型連鎖門店資料:
(1)門店列表(應包括門店地址、開店時間、聯系人等);
(2)門店照片(含門頭照、店內照);
(3)門店的租賃合同或自有房產證明。
或提供2021年度納入統計的零售額不低于10億元(含)證明材料(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統計報表截圖)。
3.申報主體為購物中心的,提供:
(1)經營面積3萬平米(含)以上證明材料(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明);
(2)200個入駐品牌清單。
4.申報主體為百貨類的,提供:
(1)經營面積2萬平米(含)以上證明材料(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明);
(2)100個入駐品牌清單。
5.申報主體為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推薦重點企業和活動的,需提供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推薦函。
6.與活動相關的費用投入支出明細表、合同(協議)、發票、銀行回單復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七條(一)規定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http://www.gdzwfw.gov.cn/。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6日18:00。
2.材料提交時間: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8日18:00。
申報單位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項:網絡填報時間截止后系統將不再受理新申請以及修改后再次提交的申請,故請盡量預留充足的修改時間)。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或關注“深圳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四)咨詢電話:0755-88102456,0755-8810244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申請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初審——申請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形式審查——資質審查——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根據需要核查比對資質情況,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失信懲戒等情況)——專項審計——核定擬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資助計劃——申請人提交撥付資料——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按照工作要求辦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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