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定深圳市瞪羚品牌認定-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
深圳市商務局關于發布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指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務規〔2022〕2號),根據《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2〕4 號)、《深圳市商務局瞪羚品牌認定辦法(試行)》(深商務規〔2022〕11號),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指引》,現予以印發,項目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
2023年1月17日
深圳市商務局2023年瞪羚品牌申報指引
一、支持領域
為加快落實“品牌瞪羚計劃”,扶持、培育一批深圳本土具備成長和發展潛力的消費品牌,進一步推動深圳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開展本認定。
瞪羚品牌是指成功跨越初創期,具有較強品牌運營能力、市場影響力、管理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高成長性新興消費品品牌。
二、設定依據
1.《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務規〔2022〕2號)
2.《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商務規〔2022〕4 號)
3.《深圳市商務局瞪羚品牌認定辦法(試行)》(深商務規〔2022〕11號)
三、認定方式和認定數量
(一)認定方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瞪羚品牌”,企業根據自愿原則自主申報,經政府審核、認定、社會公示、發布。
(二)認定數量
每個領域認定品牌數量不超過當年總認定數量的20%。
四、申報條件
申報“瞪羚品牌”的企業(以下簡稱申報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
(一)基礎條件如下:
1.成立時間10年以內,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內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獨立法人,在“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批發業(F51)、零售業(F52)和餐飲業(H62)”;
2.屬于消費電子、時尚服飾、黃金珠寶、鐘表眼鏡、美顏美妝、食品餐飲、家裝家居、工藝美術、音像器材、汽車汽配、文化創意、體育旅游等領域的消費品企業,不包括品牌代理機構;
3.同一企業或同一企業集團只能申報一個品牌,該品牌上一個完整年度的銷售額/營業額不低于1000萬元;
4.已取得所申報品牌的商標權,且不存在權屬爭議;
5.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6.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作出承諾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申報企業須具備一定的品牌運營能力、市場影響能力、管理能力和發展潛力,具體專項條件如下:
1.消費電子、黃金珠寶、汽車汽配領域企業上一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需在5000萬元以上,15億元以下;時尚服飾、鐘表眼鏡、美顏美妝、食品餐飲、家裝家居、工藝美術、音像器材、文化創意、體育旅游等領域企業上一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需在30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
2.持續經營三年或三年以上,近三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20%;
3.尚未在境內外股票市場上市(新三板及各類非主板股權交易市場除外),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購的企業。
注: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五、申報材料
1.《深圳市“瞪羚品牌”自評表》、《深圳市“瞪羚品牌”申報表》以及相關佐證材料;
2.營業執照電子件;
3.企業的信用信息報告(通過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信用網https://www.szcredit.org.cn/兩個網站查詢下載);
4.企業近三個完整年度的審計報告;
5.所申報品牌上一個完整年度的銷售額/營業額的佐證材料;
6.申報企業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補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企業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簽字需正楷手寫或簽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特別提醒:申報企業應對提交資料、數據、佐證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者錯報、瞞報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和扶持政策,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六、申報表格
在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瞪羚品牌認定”辦事指南頁面下載《深圳市“瞪羚品牌”自評表》、《深圳市“瞪羚品牌”申報表》模板填報。
七、申報方式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點擊“在線申辦”,搜索“瞪羚品牌認定”并選中,點擊“開始填報”,在線填報數據及上傳附件。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3年4月X日—2023年5月X日17:00;
2.材料提交時間:2023年4月X日—2023年5月X日17:30。
申報企業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紙質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注:網絡填報時間截止后系統將不再受理新申報)。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四)業務咨詢電話:0755-88102395,8810105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技術支持電話:0755-8810244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九、申報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申報指引——申報企業網上申報——初審——申報企業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形式審查——資質審查——專項審計(現場審計)——專家評審——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統計行業類別、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情況)——核定擬認定名單——社會公示——公布認定名單——授牌。
十一、辦理時限
90個工作日(不包含專項審計、專家評審等特殊程序時間)。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授牌。
有效期限:按照《深圳市商務局瞪羚品牌認定辦法(試行)》要求執行。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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