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大鵬新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大鵬新區優質企業回遷資助申報
大鵬新區優質企業回遷資助申報指南
一、審批內容
新區優質企業回遷專項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鵬辦規〔2022〕1號);
(二)《深圳市大鵬新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的若干措施(試行)》(深鵬辦規〔2022〕6號)。
三、支持數量、方式、類別及標準
(一)支持數量
同一主體的同一項目或事項,同時滿足本措施及大鵬新區其他同類政策支持條件時,從高執行,不得重復申請支持;新區科技創新和經濟服務局根據新區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以及申報情況,對獎勵金額和撥付進度進行統一調整,申報主體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支持方式
1.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方式;
2.原則上一次性下達或結合支持資金年度預算分年度撥付(原則上不超過4年);
3.資助申請時間不早于企業或項目落戶新區且納統或納稅關系轉入新區之日。
(三)資助標準
《深圳市大鵬新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的若干措施(試行)》第十一條實施優質企業回遷獎勵。
在新區外注冊,但在新區從事生產經營的科技型企業、先進制造企業、圍繞產業鏈上下游的服務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新區,在新區實現年度產值或年度營業額達到3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含)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四、申報條件
(一)2020年1月1日后,在大鵬新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在大鵬新區;
(二)符合大鵬新區產業導向,申請資助時注冊地址由外地變更至大鵬新區或在大鵬新區新設不超過5年;
(三)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申請前兩年無嚴重不良記錄;
(四)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五)落戶新區前,已在新區從事生產經營的科技型企業、先進制造企業、圍繞產業鏈上下游的服務企業。
五、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大鵬新區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引資項目資助申請書》;
(二)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簽字樣本;
(三)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注冊未滿一年可提供驗資報告),最近三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四)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深圳信用網”下載的《完整版信用報告》;
(六)企業簡介及企業近兩年獲得政府各種財政資金扶持、獎勵的詳細情況說明;
(七)企業回遷前在新區從事經營生產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交易憑證單據、生產經營照片等)
(八)與申請資助項目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掃描后報送電子版進行預審(形式審查),預審通過再提交紙質材料。報送的材料應準確、齊全、清晰,紙質材料原則上以A4紙型制作,正反打印,編輯頁碼,加蓋公章及騎縫章,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裝訂成冊(膠裝),申請材料一式兩份。
六、申報受理單位
(一)受理單位:大鵬新區科技創新和經濟服務局(以下簡稱新區科創經服局);
(二)受理時間: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申報主體應在上述規定日期的工作時間內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審批決定機關
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
八、申報審批程序
(一)企業申報:登錄大鵬新區政府在線下載附件進行填報申報;
(二)材料接收:新區科創經服局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并對申報主體的資質和材料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釋后退回,材料補充完善且重新提交應在3個工作日完成。對未按要求補充材料的項目不納入后續審批程序;
(三)材料審核:新區科創經服局對申報事項進行審核,書面商請相關部門出具協查意見,必要時增加現場核查和專家評審環節,提出擬獎勵名單;
(四)征求意見: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報新區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審議;
(五)對外公示:新區科創經服局將擬資助名單在大鵬新區政府在線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六)新區批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新區科創經服局報新區管委會批復;
(七)資金撥付:新區科創經服局向資助對象下達資助通知,簽訂專項資金使用合同并按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款項撥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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