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補貼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深圳市2022年10-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申報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2022年10-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申報工作的通告
各有關企業:
根據我局印發的《關于落實市政府扎實推動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 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方案》(深交規〔2022〕11號)有關要求,現開展2022年10-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申報工作,補助申報項目包括國內航空公司航班起降費補助項目、基地航空公司客貨運量補助項目、國內航空公司運營寬體機補助項目。請各有關企業對照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中補助項目申報條件、補助期及補助標準,及時收集填寫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模板詳見附件2、3),于2023年2月15日-23日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紫竹七道16號公路主樞紐管理控制中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713室(聯系人:譚杰卓,電話:82963215)。
鑒于航班起降費月度數據須經機場、航空公司反復核算,其準確數據相對滯后2-3個月,為科學合理開展補助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我局只受理了2022年7月6日至7月31日期間航班起降費補助申報,并對此期間起降費補助進行了預審核和預撥付。在2023年開展2022年10-12月補助申報工作時,請申報企業一并申報2022年7月 6日-12月31日航班起降費補助,我局在核定2022年7月6日-12月31日航班起降費補助后,將核減2022年第四季度已撥付給各申報企業的2022年7月6日至7月31日期間航班起降費補助資金。
為確保有效開展補助申報工作,請市機場集團和各航空公司加快航班起降費等補助申報數據的統計核算。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2月6日
2022年10月至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申報指南
為做好2022年10月至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工作,為企業申報補助提供指引,根據《關于落實市政府扎實推動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 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方案》(深交規〔2022〕11號,以下簡稱《補助方案》)相關要求,特編制本指南,請遵照執行。
一、申報補助的項目范圍
(一)國內航空公司航班起降費補助。
(二)基地航空公司客貨運量補助。
(三)國內航空公司運營寬體機補助。
二、申報條件
(一)國內航空公司航班起降費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國內航空公司在補助期(2022年7月6日至12月31日)內在深圳機場運營航班并向深圳機場繳納了航班起降費。
《補助方案》所稱的航班起降費是指國內航空公司飛機在深圳機場起降,按照《關于印發民用機場收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民航發[2017]18號)明確的收費標準,應向深圳機場繳納的費用。若《補助方案》實施過程中中國民航局制定新的收費標準方案,則從其規定。
(二)基地航空公司客貨運量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基地航空公司在補助期(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深圳機場產生了進出港客運量或貨郵運量。
《補助方案》所稱的基地航空公司是指基地機場設在深圳機場的航空公司,或基地機場雖不設在深圳機場但在深圳市已設立運營分公司的航空公司。
按上述定義,在深客運基地航空公司共6家,分別為深圳航空、東海航空、南航深圳分公司(同時具有全貨機業務)、海南航空深圳分公司、春秋航空深圳分公司、金鵬航空深圳分公司,在深貨運基地航空公司共2家,分別為順豐航空、中州航空深圳分公司。
(三)國內航空公司運營寬體機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國內航空公司在補助期(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深圳機場運營了寬體機。
《補助方案》所稱的寬體機包括寬體客機與寬體貨機:寬體客機是指200座及以上的雙通道客機,寬體客機主要包括波音系列B747、B777、B787和空客系列A330、A340、A350、A380等機型;寬體貨機是指最大業載量在40噸及以上的全貨機或由寬體客機改裝成的貨機,寬體貨機主要包括波音系列B747、B767、B777、B787和空客系列A300、A330、A340、A350等機型。
三、補助標準
(一)國內航空公司航班起降費項目補助標準。
在補助期內對國內航空公司在深圳機場執行的客運和貨運航班起降費按10%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基地航空公司客貨運量項目補助標準。
在補助期內對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機場承運的進出港客運量、進出港貨郵運量,分別按10元/人次、100元/每噸給予補助。對進出港貨郵運量的補貼適用于全貨機航班、客改貨航班以及通過客機腹艙承運的進出港貨郵(不含行李)運量。
(三)國內航空公司運營寬體機項目補助標準。
在補助期內對在深圳機場運營寬體機的國內航空公司,按在深圳機場每正常起或降1架次給予1000元補助。
“正常起或降”指航班運行是以運輸客/貨為目的,在運行過程中飛機以深圳機場為始發地運載客/貨安全起飛或以深圳機場為目的地安全降落并上下客/貨。返航航班、調機航班(未載客貨)、備降航班(飛機在飛行過程中不能或不宜飛往飛行計劃中的目的地機場或目的地機場不適合著陸,而降落在深圳機場)不納入正常起或降范圍。
四、申報相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
1.國內航空公司航班起降費補助申報材料要求
(1)補助資金申請書;
(2)補助資金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在深圳機場執行客貨運航班的航班起降費匯總表;
(5)從中國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官網下載的深圳機場航班起降費開賬賬單、拒付金額以及調整金額匯總表(賬單及表格需蓋公章,且提交時需現場登入中國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官網校核)。
2.基地航空公司客貨運量補助申報材料要求
(1)補助資金申請書;
(2)補助資金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
3.國內航空公司運營寬體機補助申報材料要求
(1)補助資金申請書;
(2)補助資金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其他申報要求。
基地航空公司相關貨運航線在補助期內獲得《補助方案》貨郵運量等補助,若該航線符合已出臺的《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民航業領域資助資金實施細則》相關資助條件,可繼續申請該實施細則的相關資助,但須核減該航線已獲得《補助方案》相同資助內容的補助金額。
五、申報方式
申報企業按照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申報工作通知要求的時間將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紫竹七道16號公路主樞紐管理控制中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713室。
市交通運輸局局內主辦部門對材料符合要求的進行現場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補充完善,申報企業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報工作的檢查處理
申報企業應如實申報,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并自覺接受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數據進行認定。申報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非法騙取、惡意串通、提成牟利、侵占補助資金、惡意重復申報及其他重大惡意違法行為的,市交通運輸局有權取消其補助資格,追回補助資金,并責令其進行整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2022年10月至12月促進民航業加快恢復補助資金申請書及申請表.doc
附件:2022年7月6日至12月31日在深航班起降費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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