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定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企業認定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發布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企業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現發布《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申報指南》《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2月7日
1.附件1: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申報材料.zip
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2〕8號)。
(二)《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深光科創規〔2022〕2號)。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場地條件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園區建筑面積不少于4萬平方米,其中用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的連片建筑面積不少于3萬平方米;
2.用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使用的連片建筑層高原則上不低于4.5米,其中30%的樓層荷載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
3.場地屬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要求產權清晰,自申報之日起近五年不得變更用途;屬租賃物業的,要求自申報之日起合同有效租賃期不少于五年,且在租賃期內不得變更用途;
4.建有可容納100人(含)以上的會議室等配套設施;
5.建有較完善的廢棄物處理設施;
6.建有可滿足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用電需求的電力設施,并預留電力增容容量;
7.具備建設GMP廠房的場地空間。
(二)運營服務須滿足以下條件:
1.運營單位在光明區從事相關業務,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科學詳細的運營管理方案;
3.運營管理人員(含聯合運營)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相關專業背景人員不少于2人;
4.與知識產權、金融、法律、技術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簽約服務合作協議,且不少于5家;
5.每年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法律、技術咨詢、產業論壇等科技創新類服務活動不少于4場;
6.優先保障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入駐。
(三)產業基礎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用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的連片建筑面積內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入駐率不低于70%;
2.用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的連片建筑面積內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入駐率不低于50%且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三、申請材料
(一)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申請表;
(二)場地為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提交不動產權證辦理承諾書,并于辦理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含)及時備案;非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不動產權證書;
(三)園區建筑平面圖(提供建筑圖紙并清晰備注園區地理位置、樓宇具體位置、標準層建筑面積、對應樓層層高及承重、排氣排水排污等配套設施信息)及測繪驗收報告;
(四)園區內相關基礎設施清單及照片(含效果圖),包括100人(含)以上的會議室等配套設施、廢棄物處理設施、可滿足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用電需求的電力設施、并預留電力增容容量、具備建設GMP廠房的場地空間(電力設施需提供情況說明及承諾書);
(五)運營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注:如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僅提供新版營業執照);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均須手寫簽名);
(七)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注冊未滿一年的,提供會計報表及情況說明);
(八)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九)詳細的運營管理方案,包括園區運營管理辦法、園區運營規劃、園區運營路徑、運營管理業務架構圖、財務管理制度等;
(十)運營管理人員(含聯合運營)的名單、證書及社保清單(名單模板見附件1;提供運營管理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具有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領域相關專業背景的證明文件;從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打印的運營管理人員截至申報之日前一年內的社保費繳納清單);
(十一)運營合作協議(僅聯合運營提交);
(十二)簽約科技服務機構的清單(附件2)及合同;
(十三)截至申報之日運營單位舉辦的線上線下科技創新類服務活動清單(附件3)及證明材料(包括活動方案、活動現場相片、活動宣傳、線上活動視頻截圖等);
(十四)園區入駐的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基本信息表(附件4);
(十五)園區內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與園區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注:與附件4里的企業一一對應)。
電子材料:請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線填報第1項材料,第2至15項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后上傳PDF掃描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并制作目錄標注連續頁碼。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并膠裝成冊。
四、申報受理
(一)網絡填報時間:長期受理。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長期受理。
五、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六、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區科技主管部門線上審核——通過線上審核的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無異議的產業園授予稱號。
七、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光明區科技創新局核實后將不予資助,并納入黑名單,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腦科學與類腦智能產業園認定申報事宜,請申報單位自主申報項目。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舉報。
(三)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2022年9月20日后的報告需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進行報備)。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我局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報本項目,區科技創新局將其列入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區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關于支持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2〕8號)。
(二)《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深光科創規〔2022〕1號)。
二、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從事領域
(一)從事腦科學與類腦智能各細分領域技術研發的相關企業
1.腦疾病診斷領域:從事腦疾病相關的分子、影像診斷、腦電信號、腦磁圖、腦功能監測等技術研發,整合多模態數據的AI診斷技術研發和應用等。
2.腦疾病治療領域:從事腦疾病相關的動物模型創制、藥物研發,基因、細胞治療技術研發及相關CRO/CDMO服務,數字治療技術研發和應用等。
3.神經調控與康復技術領域:從事磁、電、超聲、感知覺刺激、認知行為訓練等神經調控技術研發和應用等。
4.類腦計算、類腦芯片領域:由腦神經網絡工作原理及人類認知行為機制啟發的類腦AI算法和類腦AI芯片的技術開發,并從軟件和硬件上進行應用等。
5.腦機接口和神經假體領域:從事腦機結合、腦機通信技術研發和應用研究,及基于腦機接口技術的神經假體技術研發和應用等。
6.類腦機器人領域:從事類人感知及神經運動控制、人機協同工作的智能機器人技術開發和應用等。
(二)從事腦科學與類腦智能技術應用與支撐領域相關企業
1.醫療健康:腦疾病診斷試劑、診斷設備研發及生產,AI數字診斷技術臨床應用開發;腦疾病治療藥物研發及生產,腦疾病基因、細胞治療技術臨床應用開發,腦疾病數字治療技術開發;基于神經調控技術的腦功能恢復醫療設備及軟件開發應用;基于神經假體技術的醫療康復設備及軟件開發應用,腦啟發的智慧醫療等。
2.腦認知干預與教育和心理健康:基于腦認知原理,應用神經調控技術提升認知水平的相關設備及軟件開發應用等。
3.機器人工業:應用類腦機器人技術的工業機器人、醫療機器人等智能機器人的研制及生產等。
4.IT產業:基于類腦計算、類腦芯片技術的信息技術軟、硬件應用開發,以及類腦智能信息技術在物流產業、工農業生產、能源領域的硬件設備和軟件開發應用等。
5.腦科學與類腦智能技術支撐領域:與腦科學、類腦智能研究相關的儀器設備研發及生產、科研服務和信息技術開發等;與腦科學研究相關的試劑及實驗動物資源庫等。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請認定時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主營業務屬于本指南第二部分從事領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上一年主營業務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60%;
2.上一年研發投入不低于100萬元,且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的研發投入占全部研發投入比例不低于60%。
(五)上一年從事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研發和產品、工藝、裝備等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六)擁有已授權或許可的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領域發明或實用新型有效專利且產權明確清晰,無知識產權爭議。
四、申報材料
(一)光明區腦科學與類腦智能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項目認定申請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均須手寫簽名);
(三)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主營業務收入單獨列項或提供明細表)或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
(四)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五)上一年全員參保人數、社保清單(不在社保清單內的成員需提供勞務關系證明)、研發人員名單(附件);
(六)企業開發與主營業務產品列表(注:包括本企業開發和代理銷售的產品,各產品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需單獨列項);
(七)主營業務產品技術路線的說明材料;
(八)企業主營業務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材料;
(九)研發團隊核心成員曾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項目或研發團隊曾發表的論文專著(非必需)。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線填報,第2至9項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后上傳PDF掃描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并制作目錄標注連續頁碼。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并膠裝成冊。
五、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網絡填報時間:長期受理。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長期受理。
六、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七、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區科技主管部門線上審核——通過線上審核的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社會公示——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無異議的企業授予稱號。
八、注意事項
(一)本指南所述“上一年”為上一自然年度或申報之日前365天。
(二)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光明區科技創新局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黑名單,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三)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本項目的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舉報。
(四)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2022年9月20日后的報告需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進行報備)。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我局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報本項目,區科技創新局將其列入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區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為你推薦
-
項目申報300萬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項目結束時間:2024-11-19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萬
福田區商協會備案
項目結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