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專項-南山區再次開通2022年度產業化技術升級資助項目系統申報
關于再次開通2022年度產業化技術升級資助項目系統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支持轄區企業充分享受產業政策,經研究,現擬再次開通2022年度產業化技術升級資助項目系統申報?,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9日下午6:00。該時間為網上申報時間,具體收據等材料留待審計環節核對,請留意申報系統提示和短信通知。
二、申報通道
項目在“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網站或“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網站進行在線申報。
三、申請條件及詳細指引
詳見附件《南山區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產業化技術升級資助項目操作規程(2022年度)》。
四、注意事項
1、各企業在正式申報項目前,請先仔細閱讀首頁演示內容。在注冊登錄中遇到有關網站、平臺不能登錄或者文件無法上傳、下載等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咨詢。
附件:
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2日
南山區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產業化技術升級資助項目操作規程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促進高端制造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資助政策
對技術改造投資納入南山區統計的企業、南山區規上工業企業(含市內跨區域分成企業),以及南山區規下工業樣本企業,按照不超過經審計的在深圳市內實施的技術改造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每家企業資助比例、每年資助上限根據企業技改納統金額、增加值貢獻、稅收貢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指標綜合評分分檔確定,最高2000萬元。其中,上年度在南山區納統技術改造投資超過1億元的,直接給予最高檔次資助;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等稱號的,在原有資助檔次基礎上提高一個檔次予以資助。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確定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
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在深圳市內實施的技術改造投資額進行審計,以項目申報單位向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交的項目申請材料作為審計基礎,認定企業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
其中,納入資助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占申報項目總投資額比例不低于80%,且技術設備與工器具費用占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的比例不低于70%。
1.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費用包括:
(1)設備與工器具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購置的用于產品設計研發、生產、檢測,且達到固定資產統計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和改造費用,以及支持設備運行的軟件系統等生產設施的建設費用;
(2)安裝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安裝申報項目各種生產設備、裝置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主要包括維系設備運行的動力、傳動設施的安裝工程,附屬于設備的管線敷設、工作臺、梯子、護欄等裝配工程;
(3)建筑工程費用:是指申報單位為滿足生產設備運行需要而實施的有關生產環境的工程建設費用。主要包括與生產設備加工制造場所相對應的廠房、倉庫等建筑物進行改造的建設費用,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消防、環保、衛生、通風、照明等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列入建筑工程預算內的各種管道( 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排水等管道)、電力、電纜導線的敷設工程等建設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包括:
(1)配套軟件費用:申報單位為保障設備運行配套購置的,且不可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操控、管理軟件系統費用;
(2)檢測維護費用:申報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的設備運行維護、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
(3)智能化集成費用:申報單位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設計、咨詢、安裝、集成、5G網絡環境建設及5G網絡資源使用費等費用;
(4)研發外包服務費用:申報單位為實施申報項目委托第三方開展的生產技術和工藝的研發服務費用;
(5)評估認證費用:申報單位為實施智能化改造項目實際發生的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級評估認證費用。
(二)確定資助比例和資助上限
按照“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資助比例”給予一次性資助。其中:
1.對南山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1)根據企業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在南山區快報增加值貢獻、在南山區繳納的稅收金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因素綜合評分,根據評分結果確定資助比例、資助上限。單個企業資助比例最高不超過30%、年度資助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上年度在南山區納統技術改造投資超過1億元的,直接給予最高檔次資助。
(3)截至項目開通受理之日,已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等稱號的,在原有資助檔次基礎上提高一個檔次予以資助。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指經工信部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所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包括經廣東省工信廳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隊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對南山區規模以下工業樣本企業:
企業上年度在南山區實施了技術改造的,按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予以資助;未在南山區實施了技術改造,僅在深圳市內其他區實施了技術改造的,按上年度技術改造投資額的15%,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予以資助。
(三)豁免條款
本項目不受《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每家單位單個扶持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萬元”、第四款“每家單位同一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力貢獻”限制。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單位劃分及具體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96號)第十三條第四項所列的“垂直管理單位的跨地區分支機構”可視同法人單位處理);
2.企業上年度工業產值納入南山區統計(含市內跨區域分成企業),或上年度有技術改造資數據納入南山區統計,或屬于南山區上年度規下工業樣本企業;
3.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二)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實施地位于深圳市內(在相關海域實施但項目技術改造投資額納入深圳市統計的,視為“深圳市內”);
2.項目實施時間需全部或部分覆蓋“上年度”(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范圍,跨年度實施項目僅對其“上年度”范圍內投資額予以認定和資助。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備齊資料,通過南山區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提出資助申請;
(二)區企業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單位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
(三)資金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準;
(四)資金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五)資金主管部門編制項目資助計劃;
(六)區財政局對資金主管部門的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復核,區統計局對申報企業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對申報企業注冊地情況進行核查;
(七)區企業服務中心將各資金主管部門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提交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八)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各資金主管部門提交的專項資金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審定;
(九)資金主管部門依據領導小組會議要求,會同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十)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資金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申請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南山區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申請書前3頁簽字蓋章后彩色掃描上傳);
(二)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或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上傳);
(四)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上傳稅務申報系統下載的電子版);
(五)項目上年度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有關合同清單(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樣表詳見附件1,合同材料無需在線提交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六)項目上年度建設費用支出明細及票據清單(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樣表詳見附件2,具體發票、付款憑證等佐證紙質材料無需在線提交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七)項目納入深圳市統計的,需提供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打印的上年度12月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即”206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固定資投資項目情況”206表原件彩色掃描上傳);
(八)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如中國電子技術標準研究院“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證書》,企業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等稱號的相關證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請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線提交。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企業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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