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定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光明區2023年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報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關于發布光明區2023年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助力光明科學城發展,引導光明區優質產業園區高質量建設、高標準運營,根據《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發布光明區2023年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報指南,請符合要求的單位積極申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3月2日
光明區2023年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22〕9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2020〕8號)。
二、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
三、支持強度及資助標準
(一)支持強度: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二)資助標準及方式:直接獎勵。對新認定的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予以運營單位一次性50萬元資助。其中,按照《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與管理辦法》第七條開展認定的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須于首次考核達標后,予以運營單位一次性50萬元資助。
四、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場地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可支配場地面積不少于3萬平方米,其中用于科技企業的場地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75%;
2.場地屬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要求產權清晰,在5年內不得變更用途;屬租賃物業的,要求有效租賃合同期不少于5年,在租賃期內不得變更用途;
3.建有較完善的網絡通訊、會議室等基礎設施。
(二)運營服務須滿足以下條件:
1.運營單位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科學詳細的運營管理方案,且產業定位符合我區主導產業方向;
2.專職運營管理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不少于6人;
3.簽約的科技服務機構不少于6家;
4.承諾每年度開展科技創新類服務活動不少于5場;
5.運營單位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即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運營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無刑事犯罪記錄。
(三)產業基礎需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Ⅰ類或Ⅱ類(不含商標)知識產權的企業數量比例不低于30%;
2.科技企業數量或重大科研項目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光明區主導產業集聚條件的園區,科技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2)具備光明區工業上樓條件的園區,科技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3)設有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技創新載體的,科技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4)園區的科技企業數量不少于15家;
(5)入駐光明科學城相關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前沿交叉科研平臺等)不少于1個。
(四)2017年1月1日后建成且建筑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的園區,承諾自認定為科技創新產業園后首年考核時滿足《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與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條件,即可授予科技創新產業園稱號。若在授予科技創新產業園稱號一年后的考核中,考核等次為D檔,則取消科技創新產業園稱號,同時園區和相關科技企業不再享受資助。
(五)有關專業用語的解釋:
1.科技企業指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的企業,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
(2)隸屬于光明科學城重大科研項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前沿交叉科研平臺等)的科技人才(持有公司股權或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進入科技創新園進行成果轉化的項目;
(3)含有國家、廣東省、深圳市或光明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4)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5)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不少于100萬元;
(6)2年內營業收入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7)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2.光明區主導產業指智能產業、新材料產業以及生命科學產業。
3.光明區主導產業集聚條件(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1)屬于光明區主導產業之一的上下游企業數量不低于園區總企業數量的30%;
(2)屬于光明區主導產業之一的企業數量不低于園區總企業數量的40%;
(3)屬于光明區主導產業的企業數量不低于園區總企業數量的70%。
4.光明區工業上樓條件:首層層高不低于5.0米,二層以上層高不低于4.2米;首層地面荷載不低于800公斤/平方米,二、三層樓層荷載不低于650公斤/平方米,四層以上樓層荷載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單獨設置客梯,至少配備1部載重2噸以上的貨梯。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218.17.84.7:8191/#/home)在線填報《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請書》(附件1);
(二)運營單位營業執照(如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僅提供新版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提交法人登記證書);
(三)園區建筑平面圖(提供園區建筑平面圖,且清晰備注標準層建筑面積、樓層層高承重、客貨梯配置情況等);
(四)園區會議室等配套基礎設施(提供清晰相片);
(五)園區房地產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場地為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交不動產權證辦理承諾書,并于辦理完成后及時備案;非運營單位自有物業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六)詳細的運營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運營管理制度、運營管理辦法、企業入駐遴選機制等);
(七)運營單位上年度財務專項審計報告(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八)專職運營管理人員的名單、證書及社保清單(名單模板詳見附件2;同時按名單順序附上運營管理人員身份證、勞務合同、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年內在運營單位的社保繳納清單;運營管理人員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相關資質證書或經驗證明,以及有創業孵化從業人員培訓結業證書的也請一并提供);
(九)簽約科技服務機構的清單及合同(清單模板詳見附件3;同時按清單順序附上合作協議);
(十)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年內運營單位舉辦的線上或線下科技創新類服務活動清單及材料(清單模板詳見附件4;同時按清單順序附上活動方案、活動現場相片、活動宣傳、線上活動視頻截圖等材料);
(十一)園區已入駐科技企業基本信息(清單模板詳見附件5,同時按清單順序附上企業簡介、營業執照、租賃合同、榮譽證書等;若有知識產權、引進高層次人才情況等,請一并提供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請按以下標準準備:
1.電子材料:除《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請書》外,其他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后上傳PDF掃描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218.17.84.7:8191/#/home)。在線填報完成后等待預審通過,審核結果會以短信形式通知;若審核未通過,請按照意見及時修改并再次提交(注:網上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書面材料);
2.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平臺水印編號的《光明區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里要求提供清單的,請在具體材料前放置材料清單;所有材料需標注連續頁碼,加蓋申報單位印章,整套材料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三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六、申報時間
(一)網絡填報時間:2023年3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18:00(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二)網絡審核時間:2023年3月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8:00;
(三)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9:00-18:00。
七、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八、辦理流程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發布申報指南——申報單位網上填報——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初審——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組織專家組開展核準工作——提出擬認定方案——提請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社會公示——對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園區授予稱號。
九、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單位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等失信行為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稱號或相關申請,并按照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停止其申請資格。
(二)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科技創新產業園認定申報事宜,請申報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舉報。
(三)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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