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征集深圳市基礎研究-征集2024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征集2024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指南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關于基礎研究的重要論述,推進基礎研究“深研”規劃落地,發揮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加強我市基礎科學研究,實現重大關鍵科學問題以及前沿科學問題取得重大突破,促進基礎研究和產業技術創新融通發展,推動國家綜合性科學中心建設,根據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4年度科技計劃相關工作部署安排,現啟動2024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指南建議征集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注重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和“20+8”產業重點布局,根據我市優先發展領域和學科發展戰略,重點圍繞數理科學與交叉前沿、新材料與化學、合成生物學、地球與海洋科學、新一代信息與計算技術、生物醫藥與生命健康、碳中和與環境生態、高端先進制造基礎技術、生物育種與現代農業、城市治理與公共安全、量子科學與工程、腦科學與類腦研究等領域或學科方向,支持科研人員針對已有較好基礎的學科方向或領域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推動若干重要領域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二、強度設置
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市級財政資金擬資助強度原則不高于200萬元/項,執行期三年。
三、征集要求
(一)推薦單位。推薦單位應是深圳市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具有基礎研究能力的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或經市政府批準建立的其他機構。
(二)征集原則。指南建議人在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提交指南建議,經推薦單位審核后統一報送,不支持個人單獨報送。
(三)征集重點。推薦單位應結合自身學科優勢,圍繞重點征集方向,高質量推薦指南建議內容。
四、征集數量
本次指南建議征集采取限項推薦的方式進行,同一單位每個二級學科申請代碼(例如A0101)報送指南不得超過3項。
五、征集時間
2023年3月9日0:00~3月28日18:00
六、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議征集統一采用線上征集方式,請各單位通過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指南征集”(網址:(https://sticapply.sz.gov.cn/)進行填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七、注意事項
(一)同一指南建議不得以不同建議人重復申報。
(二)往年已資助過的國家、省、市級項目指南建議,不得重復申報。
(三)同一指南建議人最多提出一項指南建議。
(四)在后續受理基礎研究重點項目申請時,對項目負責人或申請單位有以下要求:
1.負責人應為申請單位全職人員且是所申請基礎研究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醫療衛生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國家、省、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同年只能申請1項基礎研究類項目,申請和正在承擔(包項目主要成員)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平臺載體、事后補助類除外)總數不得超過3項。
3.申請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未列入科技誠信異常名錄。
4.在項目申請截止日,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成員有項目超期未驗收的,不得申請。
5.正在承擔深圳市“杰青”“優青”項目和2022、2023年度基礎研究重點項目(含高校穩定支持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請。
以上事項請指南建議人在提交指南建議時知曉。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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