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技術改造倍增專項-2023年企業技術中心扶持計劃項目申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2023年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根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11號),我局組織開展2023年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要求請參見申報指南。
鑒于往年工作經驗,請企業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錯峰提交,避免在申報截止日當天集中申報。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的項目類別
項目實施單位實施的,以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研究開發為主要職責,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為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的內設研發機構建設項目。根據企業內設研發機構建設階段的不同,分設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建設項目和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提升建設項目:
(一)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建設項目。指項目實施單位對其內部研發機構為達到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而實施的完善研發基礎條件與環境的建設項目。
(二)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提升建設項目。指項目實施單位對其已獲認定為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的內設研發機構實施的進一步提升其研發基礎條件與環境的建設項目。
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建設項目和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提升建設項目以下統稱資助項目。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11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
三、支持的費用范圍
項目實施單位對其已獲得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內設研發機構為完善和提升研發基礎條件和環境在一定時限內實際發生的建設費用,包括專項用于實驗研發的儀器設備工具、研發設計與管理專用軟件、試驗環境(包括中試線的建設與改造)、知識產權、資料庫、數據庫等軟硬件設施的投入費用。
四、支持的項目數量、資助方式與標準
(一)支持的項目數量:無項目數量限制,只要符合本申報指南第五項所列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均可獲得資助。
(二)資助的方式及標準:
事后方式。按項目實施單位為實施資助項目實際發生且符合支持費用范圍的總投入的20%,最高500萬元予以資助。其中,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建設項目資助費用的時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在資助項目建設期內;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提升建設項目資助費用的時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在資助項目建設期內。實際資助金額,將根據財政資金年度預算安排以及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數量而定;其中,提升建設項目累計獲得資助合計不得超過500萬元。
五、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本條件:
(一)項目實施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企業;
(二)項目實施單位成立運行三年以上,建立了規范的財務會計以及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三)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營業收入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數據,沒有超出經市統計部門認定的正常誤差范圍;
(四)項目實施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資助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
(六)資助項目的實施起止時間符合本申報指南對資助項目實施時限的規定;
(七)資助項目不存在向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不存在將已經納入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項目扶持計劃資助的有關項目費用,重復納為本操作規程所列資助項目費用的行為。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關產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項目,以及企業獲得其他部門獎勵的除外;
(八)資助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條件:
(一)項目實施單位內設研發機構已認定為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且遵守和符合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考核)有關規定;
(二)資助項目屬于認定建設項目的,應已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2年度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了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申請;
(三)資助項目屬于提升建設項目的,應已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2年度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了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的考核申請;須在獲取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之日起滿兩個自然年度后提出,且實際發生的符合資助費用范圍的總建設費用達到300萬元以上;對提升建設的資助項目不設次數限制,但相鄰兩次申請資助項目的時間間隔須至少滿一個自然年度,且資助項目已實施完畢。
六、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項目扶持計劃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申請書》(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提供經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申請書首頁申辦狀態應顯示“已預審”);
(二)項目實施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已辦理“三證合一”且關聯電子證照的,無需提交)或符合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可視同法人單位的證照材料;
(三)資助項目實施年度至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四)資助項目的立項報告、實施方案與驗收報告;
(五)資助項目實際建設費用投入明細清單(系統上傳Excel表格,紙質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具體票據、合同等佐證材料無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審計環節核對)。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1份,A4紙(特殊規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七、申報路徑
路徑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點擊在線辦理、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資料。
路徑二:登錄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體統一服務平臺(https://www.szsiq.com,賬號密碼與廣東省政務服務網登錄賬號密碼一致)—享政策—扶持資金—搜索“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在線填寫、提交資助項目申請書及配套資料。
八、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9日18:00前,在線提交資助項目申請書及配套材料,并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
(注:網絡填報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項目的申請;網絡填報截止前已提交被退回修改的,可按網上預審意見修改后繼續提交在線預審,但提交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書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所有項目要在線預審通過后,方可向窗口遞交紙質申請材料。資助項目申請書需在線打印,且申辦狀態必須為已預審)。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作時間),到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
(注:網上預審通過后請及時預約到深圳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遞交紙質材料,遞交了紙質材料的項目才算申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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