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定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認定-2023年度深圳市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和認定
光明區人力資源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深圳市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和認定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快我區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深光人規〔2022〕1號)的規定,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資料
(一)申報條件。認定為區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孵化載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運營機構或者管理單位應為依法注冊,合法經營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在其運營的創業孵化載體內有固定辦公場地,并配備兩名以上專職從事創業服務工作的管理人員;
2.場地及設施能夠滿足孵化創業實體的要求,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場地產權清晰或者租賃備案手續完備,且入駐的創業實體可在房屋租賃部門辦理租賃備案手續;場地作為孵化載體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內不得變更或者變相改變用途;
4.入駐創業實體不少于20家;
5.具備通訊、網絡等辦公條件,設置會議場地、商務洽談、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功能區,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6.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健全,具備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開業指導、政策咨詢、風險考核、項目推介、融資支持、跟蹤扶持等創業服務的能力。
(二)申報材料。創業孵化載體申報區創業孵化基地應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1.《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附件1);
2.場地房地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備案合同;
3.入駐創業實體經房屋租賃部門登記或者備案租賃合同。
4.附件3《光明區創業孵化基地評分表》所列評審項目的相關佐證材料。
二、認定程序
(一)申報。符合認定條件的創業孵化載體,于5月1日前向其運營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提出認定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申請資料齊全的,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
(二)審核評價。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于6月1日前對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并對基地開展現場核查?;貙嶋H運行情況與申請資料不一致的,街道公共服務就業機構出具《不予認定通知書》并說明理由;初審通過的,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初審意見,報區人力資源局審定。
區人力資源局于7月1日前根據發布的評審項目,組織完成評審工作,出具審定意見。
(三)認定公布。區人力資源局將擬認定為區創業孵化基地的名單在官方網站公示7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調查不成立的,授予區創業孵化基地的稱號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
深圳市光明區人力資源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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