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鹽田區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業指標增長措施-零售業銷售歸集獎項目申報
深圳市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業指標增長措施》相關項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落實《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業指標增長措施》,我局現開展相關項目的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受理時間
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工作日下午14:00時-18:00時。
二、項目申報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線下受理方式進行。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的有關要求,填寫申請書(詳見附件2),并將申報材料膠裝成冊(編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請書的封面>及目錄<目錄按照申請書尾頁的“材料清單”中附件的順序編寫并編制對應的頁碼>,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在規定的項目受理時間內,提交至鹽田區行政中心4樓416室商務科,聯系電話25229726。
三、其他事項
(一)辦理程序。
申報主體準備申請材料—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業務科室進行初審—受理單位核準項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單位按程序報批及公示—發布撥款通知—申請人按撥款通知要求提交撥付申請—受理單位撥付資金。
(二)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不存在國家、省、市有關失信懲戒措施規定可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特別提醒。
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主體自主申報。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區政府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舉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
零售業銷售歸集獎項目申報指南
一、資助內容
支持轄區零售業主體將區外加盟店的銷售數據歸集到鹽田,按每歸集30萬元補貼1萬的標準進行扶持,最高100萬元。
二、資助依據
《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業指標增長措施〉的通知》。
三、資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資助、自愿申報、資助單位審定。
四、申請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于2022年3月31日前實現納統并依法、按時向統計部門報送經營數據的限上零售業企業。
(二)申報主體在鹽田區外有加盟店,且各加盟店2023年1-3月合計銷售額超過30萬元歸集到申報主體。
五、申報資料
(一)零售業銷售歸集獎項目申請書原件(簽字、蓋公章)(詳見附件1-2)。
(二)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主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蓋公章),或法人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
(四)申報主體接受本項目資助資金的對公賬戶(對公賬戶應為鹽田區銀行機構開立的賬戶)復印件(蓋公章)。
(五)申報主體達到獎勵標準的證明材料原件(蓋公章),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主體的加盟店2023年1-3月銷售額(含稅)相關憑證、加盟店銷售額數據歸集明細表、數據歸集相關憑證。
(六)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編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請書的封面)及目錄(目錄按照申請書中“材料清單”所列“附件”的順序編寫,并標明其在材料中對應的頁碼),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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