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深圳市2023年度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資助項目申報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3年度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保護類)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2〕10號)有關規定,現公開發布《2023年度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保護類)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和申報指南要求提交申請。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5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8:00。
二、申報事項名稱
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資金資助
三、申報項目類別
(一)知識產權國內維權能力提升資助
(二)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能力提升資助
(三)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經營審查資助
(四)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治理能力提升資助
(五)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資助
(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創新資助
四、申報方式
上述項目實行全流程無紙化申報,各類資助的申報網址、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咨詢電話及其他要求請詳細閱讀對應的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6),按照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和說明登錄申報系統進行線上操作。申報單位需要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注冊賬戶進行申報,請牢記用戶名和密碼,賬戶管理相關事項可聯系廣東政務服務網公眾服務渠道。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度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2〕10號)第二十四條。
二、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每項按照其上兩個年度實際支出成本資助,資助上限不超過50萬元,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屬于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積極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已在深圳建立人民調解、商事調解或者行業調解等類型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并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
(二)在深圳有穩定的工作場所和管理團隊,配備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專職或者兼職主辦的工作人員2人以上,有穩定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員隊伍,調解員信息及相關調解經驗已對外公開,知識產權保護及糾紛調解相關工作制度較完備;
(三)近2年內在深圳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案件數占申請人同時期糾紛調解案件總數的30%以上;
(四)近2年內未獲得過本條規定的資助。
四、不予資助的情形
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有關要求的;
(二)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依法依規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三)所申請項目已經獲得市級同類資助或者獎勵的;
(四)申請人主體已經消亡,或者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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