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深圳市2023年度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創新資助項目申報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23年度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保護類)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2〕10號)有關規定,現公開發布《2023年度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保護類)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和申報指南要求提交申請。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5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8:00。
二、申報事項名稱
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資金資助
三、申報項目類別
(一)知識產權國內維權能力提升資助
(二)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能力提升資助
(三)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經營審查資助
(四)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治理能力提升資助
(五)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資助
(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創新資助
四、申報方式
上述項目實行全流程無紙化申報,各類資助的申報網址、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咨詢電話及其他要求請詳細閱讀對應的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6),按照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和說明登錄申報系統進行線上操作。申報單位需要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注冊賬戶進行申報,請牢記用戶名和密碼,賬戶管理相關事項可聯系廣東政務服務網公眾服務渠道。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度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創新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2〕10號)第二十五條。
二、資助標準
支持相關研究與建設,主要包括下列領域:
(一)在優化營商環境知識產權工作領域,深圳與國內外其他城市先進做法的比較研究、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及滿意度調查、相關分析與建議;
(二)重點領域、新技術、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及規則的研究與建設;
(三)國際及地區間知識產權合作機制研究和建設;
(四)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及變化、熱點問題的研究;
(五)深圳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評估及國際知識產權糾紛應對體系研究和建設;
(六)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件或事件的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
(七)知識產權保護信用體系、文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標準化建設;
(八)知識產權專家庫等智囊體系的建設;
(九)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的研究和建設;
(十)強化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其他研究和建設。
資助標準為:每項按照其實際支出成本資助,資助上限不超過50萬元,本項目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說明:申報項目名稱應根據上述所列領域自擬,不得直接套用。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屬于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其他機構,積極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二)在深圳有穩定的工作場所和知識產權專職研究人員,有較完備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
(三)開展具有前瞻性、先進性、創造性或者系統性的相關課題研究,研究成果對推動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與創新具有較好的借鑒、參考作用;
(四)同意將項目成果及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及無需許可供他人無償使用;
(五)項目已完成的,完成時間距離申報截止日期不超過1年。
四、不予資助的情形
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有關要求的;
(二)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依法依規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三)所申請項目已經獲得市級同類資助或者獎勵的;
(四)申請人主體已經消亡,或者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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