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光明區2023年招商引資企業落戶資助項目申報
光明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關于發布光明區2023年招商引資企業落戶資助、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等2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2022〕9 號)、《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19〕14號)、《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現發布光明區2023年招商引資企業落戶資助、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等2個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請符合要求的單位積極申報。
深圳市光明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光明區2023年招商引資企業落戶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2022〕9 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19〕14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
二、支持對象和標準
(一)支持對象
支持頭部企業、骨干企業、中堅企業、“四上”企業落戶。
(二)支持范圍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在我區落戶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納統且達到相應條件的企業申請落戶資助。(注:落戶資助是一次性獎勵,已獲得落戶資助的企業不得再次申報,取得產業用地的企業不得申報落戶資助)。
(三)支持標準
1.支持頭部企業落戶:“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在轄區設立的全球總部企業,給予5000萬元獎勵。“世界500強”在轄區設立的中國區及以上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給予2000萬元獎勵。“中國 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的為準)”在轄區設立的總部企業,給予200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50 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
2.支持骨干企業落戶: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30億元(含)至50億元的企業,給予80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10億元(含)至30億元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的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將總部遷入光明區的境內主板上市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
3.支持中堅企業落戶: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5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給予350萬元獎勵。對在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境外上市并將總部遷入光明區的企業,給予35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1億元(含)至5億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4.支持“四上”企業落戶:對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數據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有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給予10萬元獎勵。
三、申報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光明區正常生產經營。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企業自注冊至光明區后或在光明區近三年內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 10 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守法守信規范經營,申請資助時未被列入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之中。
(五)符合光明區產業發展導向。
(六)在光明區注冊登記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納統且達到上述第二條第(三)款支持標準中的資質條件。
(七)在光明區工商注冊登記時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且在光明區工商注冊登記后兩年內在光明區沒有新取得自有產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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