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2024年度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支持參加深圳“文博會”項目申報
關于開通2024年度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4年度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資助項目:支持文化消費發展項目;支持承辦文化、體育產業展會及交流活動項目;支持文化、體育企業落地南山-園區內房租補貼項目;支持參加深圳文博會項目,將于2024年1月11日開始接受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線申報時間:2024年1月11日9:00 起至2024年1月24日18:00止。
二、在線申報平臺:“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
三、問題咨詢:正式申報項目前,請先仔細閱讀平臺首頁左下方“幫助信息”欄的“系統使用演示”和“系統使用說明”等內容,進行相應單位信息注冊或更新后方可進行申報。單位在注冊登錄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如有關網站、平臺不能登錄或者文件無法上傳、下載等,可打技術支持電話(400-161-6289)進行咨詢。
四、注意事項:請仔細研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南山區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及操作規程,注意每一類別的申報條件及提交資料,自評條件符合后再進行申報。
五、主管部門:本分項資金的主管部門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六、進度查詢:申請單位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后,可通過手機短信或通過申報系統查看項目申請所處的狀態。
七、溫馨提示:申報單位完成網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資料,我局審核通過后才視為申報完成。各單位應盡早申報,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幾天集中申報,避免到時申報項目擁堵造成系統無法登錄,或造成材料來不及修改及補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煩。
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1月9日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支持參加深圳“文博會”項目操作規程
(2024年)
一、政策內容
支持企業參加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以下簡稱深圳“文博會”)。對承辦我區深圳“文博會”分會場的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對承辦我區“文博會”配套文化活動的單位,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獲評為市優秀分會場的單位,按照深圳市獎勵實際到賬金額的50%予以配套獎勵。
二、設定依據
為支持企業參加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根據《南山區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三、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3、按照國家相關統計報表制度規定,正常履行統計報表義務。
4、最終資助金額需大于等于1萬元。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四、申報類別
1、承辦我區“文博會”分會場補貼
對承辦我區深圳“文博會”分會場的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及說明:
1)申報主體為“文博會”分會場的承辦單位;
2)可補貼的費用包括分會場周邊環境整治費、場地費、布展費、宣傳費(廣告費、印刷費、材料費)、會務費(咨詢服務費、策劃費、翻譯費、設備租賃費)。
2、“文博會”配套文化活動補貼
對承辦我區“文博會”配套文化活動的單位,按照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及說明:
1)申報主體為“文博會”配套文化活動的承辦單位;
2)可補貼的費用包括分會場周邊環境整治費、場地費、布展費、宣傳費(廣告費、印刷費、材料費)、會務費(咨詢服務費、策劃費、翻譯費、設備租賃費)。
3、優秀分會場獎勵
獲評為市優秀分會場的單位,按照深圳市獎勵實際到賬金額的50%予以配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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