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2023考核年度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項目申報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開展2023考核年度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促進深圳市港航業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根據《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交規〔2021〕4號)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實施細則》(深交規〔2021〕7號)有關規定,我局決定開展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2023考核年度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項目和資助對象
1.海鐵聯運資助項目,資助對象為考核年度內在深圳港完成集裝箱量超過1000標準箱(含)的海鐵聯運或海江鐵聯運公司。
海鐵聯運是指貨物通過鐵路運至深圳東部港區,再經船舶出港的多式聯運,或通過鐵路運至深圳鐵路場站,經陸路中轉運至深圳西部港區,再經船舶出港的多式聯運,反向亦然;海江鐵聯運是指集裝箱通過深圳港與省內港口之間水路運輸直接連接鐵路定期班列的多式聯運模式。
補充說明:一是海鐵聯運未經深圳鐵路場站運輸,由周邊城市拖車運至深圳港區的,以及僅經平鹽線運至東部港區的,不予資助。二是貨物通過鐵路集裝箱與水運集裝箱交換運輸的,若鐵路運輸集裝箱量與水路運輸集裝箱量不一致,取其中數值較小者。認定期間內,我局將對企業申報的倒箱數據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請各企業配合做好相關工作。三是考核認定日期以海鐵聯運或海江鐵聯運完成日期為準。鐵路運輸結束(開始)與水路運輸開始(結束)日期間隔應在15天以內。
2.國際貨運代理資助項目,資助對象為考核年度內在深圳港完成進出口重箱量超過2000標準箱(含)且在申報企業中排名前50名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
排名并列的,并列排名的企業平均分配資助金額。如2家企業并列排名第10,則平均分配第10名和第11名對應標準的資助金額,以此類推。
3.船籍港資助項目(含新增深圳船籍港營運船舶資助、深圳籍船舶載重噸排名資助),資助對象為新增“深圳”船籍港營運船舶或考核年度末深圳籍船舶載重噸總和前10名的水路運輸企業。
深圳籍船舶載重噸總和排名并列的,并列排名的企業平均分配資助金額。如2家企業并列排名第1,則平均分配第1名和第2名對應標準的資助金額,以此類推。
4.郵輪運營資助項目(含航次資助、郵輪旅客資助),資助對象為在深圳開展郵輪港口業務的碼頭公司。
5.國內客運資助項目(含新增開通深圳出發的水路客運航線資助、深圳海上觀光項目客運航線資助、深圳海上公共交通客運航線資助),資助對象為經營深圳水路客運航線的水路客運企業。
二、考核年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資助申報時間及要求
(一)資助申報時間
2024年1月21日至2024年2月29日17:30時。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二)申報方式
資助采用線上申報方式,請各企業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登錄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網址:https://cqt.szfb.sz.gov.cn/#/home)辦理申請。
(三)申報要求
1.請各企業根據《2023考核年度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申報指南》(附件2)要求,提前準備并按時提交申報材料。
2.請各企業認真對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申報,確保資助申報及時、準確。填報中如遇任何問題,請聯系技術人員或我局工作人員進行咨詢。
3.因企業申報數據內容錯誤影響資助審核結果的,我局對有關異議不予受理。
四、宣貫
我局將于1月19日(周五)下午15:00時召開2023考核年度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線上宣貫會(騰訊會議號:591-787-393,會議密碼:58353)。請各企業派負責人及業務人員準時參會并做好線上簽到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1月15日
2023考核年度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申報指南
一、實施依據
《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交規〔2021〕4號)、《深圳市交通運輸專項資金港航業領域資助資金實施細則》(深交規〔2021〕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資助類別
(一)港口類
1.海鐵聯運資助項目;
2.國際貨運代理資助項目。
(二)航運類
船籍港資助項目。
(三)郵輪客運類
1.郵輪運營資助項目;
2.國內客運資助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港口類資助
1.海鐵聯運資助項目。
申請海鐵聯運資助項目的公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概況及運營情況(附件1);
(2)法人授權委托書;
申請海鐵聯運資助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考核年度內海鐵聯運班列運輸箱量清單(附件2-1);
(2)考核年度內海鐵聯運班列箱量統計表(附件2-2);
(3)貨物通過鐵路集裝箱與海運集裝箱交換運輸的,提交考核年度內海鐵聯運班列轉換箱量清單(附件2-3)。
申請海江鐵聯運資助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考核年度內海江鐵聯運班列運輸箱量清單(附件2-4);
(2)考核年度內海江鐵聯運班列箱量統計表(附件2-5);
(3)由相關鐵路部門開具的《關于集裝箱班列操作量的證明》(附件2-6),需附統計表及明細表并加蓋騎縫章。
2.國際貨運代理資助項目。
申請國際貨運代理資助的公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概況及運營情況(附件1);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商務部國際貨運運輸代理公司備案表;
(4)考核年度內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進出口重箱清單(附件3-1);
(5)考核年度內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進出口重箱箱量統計表(附件3-2)。
注:境外申報主體已在境內開設銀行賬戶的,不得委托代收款;未在境內開設銀行賬戶的,需通過合同(協議)委托境內專業機構(含商業銀行)、依法律法規確定具備跨境業務辦理資質的專門機構接收財政資金,并提供相關合同(協議),資金主管部門或預算單位將先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將資金支付至境內代理機構賬戶,再由代理機構支付至境外收款主體賬戶,境外申報主體收到財政資金后應補充提供收款證明。
(二)航運類資助
船籍港資助項目。
申請船籍港資助項目的企業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概況及運營情況(附件1);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國籍證書》。
申請新增“深圳”船籍港營運船舶資助的,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新增船舶的相關批文或備案證明文件,或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上一船舶營業運輸證的船舶注銷登記證明書;
(2)考核年度內新增船舶運力一覽表(附件4-1);
(3)受資助的新增船舶5年內不辦理注銷或取消備案登記的承諾書(附件4-2)。
申請深圳籍船舶載重噸總和(考核年度末)排名資助的,還應當提交考核年度內水路運輸企業船舶明細表(附件4-3)。
注:新增“深圳”船籍港的營運船舶是指在考核年度內首次在深圳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或國際海上運輸船舶備案證明的船舶,一艘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新增運力資助。深圳籍船舶載重噸的認定是指申請企業在考核年度末已辦理《船舶營業運輸證》的船舶載重噸的總和。
(三)郵輪客輪類資助
1.郵輪運營資助項目。
申請郵輪運營資助項目的企業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概況及運營情況(附件1);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開辟郵輪航線的郵輪公司《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及靠泊郵輪的《國籍證書》;
(4)考核年度內郵輪母港郵輪運營數據一覽表(附件5-1);
(5)考核年度內郵輪母港郵輪航次統計表(附件5-2);
(6)考核年度內郵輪母港出港客流量統計表(附件5-3)。
2.國內客運資助項目。
申請國內客運資助的企業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概況及運營情況(附件1);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航線經營權批文;
(4)起訖港碼頭靠泊協議;
(5)申請新增開通深圳出發的水路客運航線資助的,應當提交考核年度內新增開通深圳出發的水路客運航線航次統計表(附件6-1);申請深圳海上觀光項目客運航線資助的,應當提交考核年度內新增深圳海上觀光項目客運航線航次統計表(附件6-2);申請深圳海上公共交通客運航線資助的,應當提交考核年度內深圳海上公共交通客運航線航次統計表(附件6-3)。
航線運距在10海里以上的,還應提交海事部門核發的標明航線運距的證明文件或具有海洋測繪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航線運距證明(往返運距不一致時,取往返運距平均值)。
注:水路客運企業應當具有航線經營權并實際經營。
為你推薦
-
項目申報300萬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項目結束時間:2024-11-19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萬
福田區商協會備案
項目結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