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支持承辦文化、體育產業展會及交流活動項目申報
關于開通2024年度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4年度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資助項目:支持文化消費發展項目;支持承辦文化、體育產業展會及交流活動項目;支持文化、體育企業落地南山-園區內房租補貼項目;支持參加深圳文博會項目,將于2024年1月26日開始接受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線申報時間:2024年1月26日14:00起至2024年1月30日18:00止。
二、在線申報平臺:“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
三、問題咨詢:正式申報項目前,請先仔細閱讀平臺首頁左下方“幫助信息”欄的“系統使用演示”和“系統使用說明”等內容,進行相應單位信息注冊或更新后方可進行申報。單位在注冊登錄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如有關網站、平臺不能登錄或者文件無法上傳、下載等,可打技術支持電話(400-161-6289)進行咨詢。
四、注意事項:請仔細研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南山區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及操作規程,注意每一類別的申報條件及提交資料,自評條件符合后再進行申報。
五、主管部門:本分項資金的主管部門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六、進度查詢:申請單位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后,可通過手機短信或通過申報系統查看項目申請所處的狀態。
七、溫馨提示:申報單位完成網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資料,我局審核通過后才視為申報完成。各單位應盡早申報,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幾天集中申報,避免到時申報項目擁堵造成系統無法登錄,或造成材料來不及修改及補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煩。
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1月25日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分項資金支持承辦文化、體育產業展會及交流活動項目操作規程
(2024年)
一、政策內容
支持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企業承辦南山區政府或區產業主管部門組織舉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論壇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文化或體育賽事等。符合條件的,每個活動按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予以資助。
二、設定依據
為營造產業氛圍、塑造城市及市場主體品牌形象,支持企業開拓培育潛在市場,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三、資助方式
本項資金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四、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3、按照國家相關統計報表制度規定,正常履行統計報表義務。
4、申報支持承辦文化、體育產業展會及交流活動項目的主體為行業協會的,不受《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地”資格條件限制。
5、最終資助金額需大于等于1萬元。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五、申報類別
1、南山區政府作為主辦單位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論壇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文化或體育賽事等。
對符合南山產業發展方向,具備一定規模和影響力,有助于推動南山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的文體活動按不超過實際費用予以資助,每家單位每個活動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申報條件及說明:
1)申報主體為已承辦南山區政府舉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賽事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的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企業;
2)可補貼的費用包括場地費、布展費、宣傳費(廣告費、印刷費、材料費)、會務費(咨詢服務費、策劃費、翻譯費、設備租賃費)。
2、南山區政府作為支持單位或指導單位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論壇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文化或體育賽事等。
對符合南山產業發展方向,具備一定規模和影響力,有助于推動南山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的文體活動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予以資助,承辦區政府作為支持或指導單位的專業展會、活動及賽事,每家單位每個活動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條件及說明:
1)申報主體為已承辦南山區政府或區產業主管部門組織舉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賽事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的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企業;
2)可補貼的費用包括場地費、布展費、宣傳費(廣告費、印刷費、材料費)、會務費(咨詢服務費、策劃費、翻譯費、設備租賃費)。
3、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作為主辦單位或支持單位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論壇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文化或體育賽事等。
對符合南山產業發展方向,具備一定規模和影響力,有助于推動南山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的文體活動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予以資助,承辦區文化廣電旅游局作為主辦或支持單位的專業展會、活動及賽事,每家單位每個活動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條件及說明:
1)申報主體為已承辦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組織舉辦的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體育產業專業展會、賽事及其他專業交流活動的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和企業;
2)可補貼的費用包括場地費、布展費、宣傳費(廣告費、印刷費、材料費)、會務費(咨詢服務費、策劃費、翻譯費、設備租賃費)。
六、資助方式
本項資金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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