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龍崗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龍崗區2022年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申請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關于開展龍崗區2022年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申請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龍崗區市場監管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深市監龍規〔2023〕3號)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做好龍崗區2022年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申請工作,請各申報單位按附件要求做好申請工作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
2023年2月16日
深圳市龍崗區市場監管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域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部署,進一步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深府〔2022〕31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府辦函〔2022〕71號)、《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龍崗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龍府規〔2021〕1號)和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要求,結合龍崗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資金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適用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組織實施的個體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助推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遵循公開公正、依法依規、突出重點、科學分配的原則。
第四條 對個體工商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且符合專項資金條件的,每戶獎勵一萬元。專項資金發放采取“一次申請、三次核發”的方式,對提交申請的轉型企業,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分三次核發,第一年發放4000元,第二年發放3000元,第三年發放3000元,幫助轉型后企業良好經營,為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第二章 扶持對象、條件和標準
第五條 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扶持對象、條件和標準為:
(一)申請專項資金,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設立時間應早于2023年1月1日;轉型升級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
2.龍崗區從事實際經營活動且在住所地正常經營的轉型企業;
3.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近1年內未辦理經營者變更;
4.轉型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5.轉型企業應提供財務記賬支出(代理記賬支出、財務人員聘用等)的相應憑證;
6.轉型企業應按期連續申報納稅,不屬于納稅非正常戶和風險納稅人,無重大稅收違法行為;
7.轉型企業名下有1人或以上購買社保;
8.同一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全市范圍內有多家轉型升級企業的,僅獎勵一家轉型企業;
9.轉型企業應按照規定時間提交申請。
2022至2025年,龍崗區四年合計獎勵轉型企業上限資金為2000萬。如果申報專項資金的數額超過上限,按照申請年度、轉型年度、企業成立時間排列轉型企業先后順序,根據申請條件確定最終獎勵扶持對象,超出的數量不予獎勵。
(二)專項資金申請及發放期間轉型企業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發放:
1.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已不再擔任企業投資人(股東)身份的;
2.轉型企業未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要求、條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申請的,或提交虛假申請材料的;
3.通過登記地址無法聯系的;
4.已注銷或被吊銷、除名、責令關閉、撤銷登記的;
5.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文件規定不予發放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專項資金申報、審核及審批程序
第六條 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發布本實施細則申報通知,明確扶持對象、方式、標準和申報條件等內容。符合條件的轉型企業均可按申請通知的要求提交申請。
第七條 2022年至2025年期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每年在“龍崗政府在線”公示年度“個轉企”企業名單,通知轉型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專項資金申請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
第八條 符合申領條件的轉型企業應在“龍崗政府在線”查詢有關通知和規定,登錄“龍崗政府在線”(平臺網址:http://www.lg.gov.cn/)下載填報《龍崗區“個轉企”專項資金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一式兩份)至所在轄區市監所:
(一)龍崗區“個轉企”專項資金申請表;
(二)轉型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三)個體戶升級企業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四)轉型企業近三年稅收完稅(費)證明(文書式)(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及社保編號、社保繳納記錄;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六)轉型企業對公賬戶開戶證明即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驗原件);
(七)轉型企業承諾書;
(八)住所證明(注冊地址為租賃房屋的,提交經備案的房屋租賃憑證,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含出租方產權證明)或其他證明憑證(如村委、市場開辦單位證明等);為股東或法定代表人的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九)轉型企業財務記賬支出(代理記賬支出、財務人員聘用等)的相應憑證。
第九條 如當年度轉型企業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第十條 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監管所應對轉型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受理和審核,填寫《龍崗區“個轉企”專項資金申領情況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同時將《龍崗區“個轉企”專項資金申領情況匯總表》及申請材料“一企一檔”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
第十一條 申請材料審查通過后,結合稅務、信用等相關部門核查結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將審定后名單集中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有異議且經核查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發放專項資金。
第十二條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根據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履行后續撥款程序。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在專項資金申報、審核、管理、驗收等過程中,任何企業或社會組織和個人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或協助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按照市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虛報、冒領、騙取專項資金的,依法責令其將已獲取資金退回,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實行年度總額控制,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可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報區財政局審批后,對各資助項目實際資助總額作相應調整。
第十七條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本實施細則進行修訂調整和發布實施。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對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內轉型的龍崗區“個轉企”轉型企業,名單詳見附件4(龍崗區2022年度“個轉企”轉型企業名單)。
對符合專項資金申請條件的轉型企業,每戶獎勵一萬元。專項資金發放采取“一次申請、三次核發”的方式,對提交申請的轉型企業,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分三次核發,第一年發放4000元,第二年發放3000元,第三年發放3000元。
二、申請時間
2023年2月20日-3月24日
符合申請條件的需及時在申請時限內進行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022至2025年,龍崗區四年合計獎勵轉型企業上限資金為2000萬。如果申報專項資金的數額超過上限,按照申請年度、轉型年度、企業成立時間排列轉型企業先后順序,根據申請條件確定最終獎勵扶持對象,超出的數量不予獎勵。)
三、申請條件
(一)此次申請專項資金,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設立時間應早于2023年1月1日;轉型升級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2.龍崗區從事實際經營活動且在住所地正常經營的轉型企業;
3.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近1年內未辦理經營者變更;
4.轉型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5.轉型企業應提供財務記賬支出(代理記賬支出、財務人員聘用等)的相應憑證;
6.轉型企業應按期連續申報納稅,不屬于納稅非正常戶和風險納稅人,無重大稅收違法行為;
7.轉型企業名下有1人或以上購買社保;
8.同一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全市范圍內有多家轉型升級企業的,僅獎勵一家轉型企業;
9.轉型企業應按照規定時間提交申請。
(二)專項資金申請及發放期間轉型企業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發放:
1.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已不再擔任企業投資人(股東)身份的;
2.轉型企業未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要求、條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申請的,或提交虛假申請材料的;
3.通過登記地址無法聯系的;
4.已注銷或被吊銷、除名、責令關閉、撤銷登記的;
5.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文件規定不予發放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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