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2024年招商引資企業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項目申報
光明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關于發布光明區2024年招商引資企業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 〔2023〕15號)、《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19〕14號)、《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現發布光明區2024年招商引資企業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請符合要求的單位積極申報。
深圳市光明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2024年3月27日
光明區2024年招商引資企業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 〔2023〕15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規〔2019〕14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招商引資獎勵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
二、支持對象和標準
(一)支持對象。
支持新引進頭部企業、骨干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頭部企業、骨干企業定義如下:
(1)頭部企業(滿足以下條件中任意一條即可)
a.“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在轄區設立的全球總部企業。
b.“世界500強”在轄區設立的中國區及以上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
c.“中國 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的為準)在轄區設立的總部企業。
d.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50 億元(含)以上的企業。
2.骨干企業(滿足以下條件中任意一條即可)
a.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30億元(含)至50億元的企業。
b.新引進的納入區統計核算自然年度工業產值或服務業營業收入10億元(含)至30億元的企業。
c.新引進的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或將總部遷入光明區的境內主板上市企業。
(二)支持范圍
支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申請本項目:
1.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區落戶。
2.已獲得本項目往年資助。
3.在2023年年度符合本項目頭部企業或骨干企業的標準?!咀ⅲ翰坏迷谕曩Y助的高管清單基礎上新增、替換高管】。
(三)支持標準。
對新引進頭部企業、骨干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每人60萬元的人才引進獎勵,分三年撥付。在人才保障住房、子女入學教育等方面給予協調安排。每家頭部企業獎勵高級管理人員不超過10名,每家骨干企業獎勵高級管理人員不超過5名。
注:企業高管人才是指公司的副總監以上成員、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遵紀守法,申請時仍與申請企業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企業自收到激勵高管人才資助后,應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對照申請表中所列申請人名單發放資助,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發放。
三、申報條件
(一)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光明區正常生產經營。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企業自注冊至光明區后或在光明區近三年內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 10 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未被列入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五)符合光明區產業發展導向。
(六)在光明區注冊登記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
(七)自在光明區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當年或下一個自然年度內達到上述頭部企業定義中相關條件的,可獎勵高管人才不超過 10 名。
(八)自在光明區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當年或下一個自然年度內達到上述骨干企業定義中相關條件的,可獎勵高管人才不超過 5 名。
(九)高管人才個人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近三年無犯罪記錄。
2.誠實守信,申請資助時未被列入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有關部門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申請資助時仍與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4.已取得高管人才引進獎勵資助的,本年度提交的高管名單應與上一年度一致。原高管已離職的,相應名額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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