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2024年第一批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申請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關于受理2024年第一批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申請的公告
根據《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實施方案》的規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開始受理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申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南山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內由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的企業(已獲得“個轉企”獎勵的企業除外)。
二、申請條件
(一)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設立時間應早于2023年1月1日,且轉型升級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二)轉型企業應提供財務記賬支出(代理記賬支出、財務人員聘用等)的相應憑證;
(三)轉型前個體工商戶嚴格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辦理設立、變更登記,轉型前原個體工商戶近1年內未辦理經營者變更;
(四)同一個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全市范圍內有多家轉型升級企業的,僅獎勵一家轉型企業;
(五)轉型企業應連續按期申報納稅,無稅務異常情況;
(六)轉型企業名下有1名或以上人員購買社保;
(七)轉型企業在申請獎勵所在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
(八)轉型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轉型企業股東、投資人、法定代表人未有虛假登記記錄;
(九)轉型企業應按照規定時間提交獎勵申請。
獎勵資金申請及發放期間,轉型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變更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企業投資人(股東)身份的;
(二)轉型后企業住所變更至深圳市內其他區或遷出深圳市的;
(三)轉型后企業通過登記地址無法聯系、年報異常被列入經營異常情況的;
(四)轉型后企業已注銷或被吊銷、除名、責令關閉、撤銷登記的。
三、獎勵程序
(一)啟動階段:預申報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正式申報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逾期不申報,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二)申請階段:自預申報期起,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可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填報《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申請材料。
(三)審查階段:按照《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實施方案》的申請條件對轉型的企業進行審查。
(四)公示階段:審查結果于南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有異議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告知異議人。經核查異議成立或審查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發放獎勵資金。
(五)發放階段: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將獎勵資金發放到轉型企業的銀行對公賬戶。
四、重要提示
(一)符合條件的轉型后企業每戶獎勵1萬元。“個轉企”獎勵資金發放采取“一次申請、三次核發”的方式,對提交獎勵申請的轉型企業,經審核符合獎勵條件的,分三次發放獎勵,第一年發放4000元,第二年發放3000元,第三年發放3000元。
(二)違反本實施細則規定,虛報、冒領、騙取獎勵資金的,依法責令其將已獲取資金退回,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通告未盡事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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