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市級重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組建扶持計劃(第一批)項目申報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2024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及“20+8”產業集群相關領域政策,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我委決定發布2024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類別和重點領域
圍繞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醫療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支持相關單位組織實施核心技術攻關、“醫工融合”專項、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組建和提升、市級重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組建、產業化中試、臨床試驗、產業化事后補助、新技術新產品應用示范推廣、注冊許可認證、國家項目配套等項目,各類別扶持計劃項目重點支持方向詳見申報指南。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項目單位須是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經營、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申報指南支持領域相關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聯合申報項目的,牽頭申報單位須滿足前述要求。項目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除臨床試驗、注冊許可認證及國家項目配套扶持計劃外,項目建設期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截至項目申報之日(以《項目基本情況表》所填時間為準),項目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0%。
(三)項目資金已落實(自有資金證明+銀行貸款承諾+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自有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
(四)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落實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并已根據需要取得能評、環評批準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
(五)項目的財務核算和實施地在深圳市內。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要求詳見對應的扶持計劃申報指南。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4年4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
五、申報路徑
項目單位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申報網址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國家項目配套扶持計劃申報路徑按照有關申報指南要求辦理。
六、辦理流程
項目申報—項目初審—第三方評審機構評審—現場核查—征求各部門意見—公示—下達扶持計劃—下達項目批復或簽訂項目合同。
七、注意事項
(一)我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建設單位代理產業專項資金申報事宜,項目建設單位須自主申報。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項目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若發現中介機構代為申報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如已立項則予以撤項。
(二)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于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項目單位申報資格并追究責任。
(三)根據《深圳市促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要求,對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等階段性資助項目(即非事后資助類項目),單臺(套)使用專項資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購置建設的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科學儀器設備,項目單位應及時完成儀器設備購置評議,并在市共享平臺對外開展服務,按要求開展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年度考核,具體可參考https://www.irshare.cn/Sz_yqmh/。
(四)項目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五)項目名稱應準確、規范、簡潔。按照申報指南發布的支持方向,市級工程研究中心項目命名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或提升)項目”,市級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命名為“深圳市XXXX公共服務平臺組建(或提升)項目”。產業化事后補助項目可命名為“XXXX產業化項目”,其他類型項目參照此命名規則。
(六)項目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七)所有申報項目列入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后,應嚴格按照項目批復或合同要求完成項目建設,按《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要求填報月報、季報信息,在項目到期后6個月內提交驗收申請。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4月9日
市級重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組建扶持計劃申報指南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醫療器械領域)
一、政策依據
1.《關于加快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改〔2019〕4號)第七條,“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2.《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三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發改規〔2022〕10號),《深圳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二(二)條,“布局和提升市級藥物產業服務平臺”;《深圳市促進醫療器械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第二(二)條,“推動國家、省市級醫療器械重點平臺建設”。
二、扶持方向
(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領域
1.AI芯片設計驗證公共服務平臺。面向大模型云端訓練與邊緣推理的算力需求,搭建基于自主安全可控架構的AI芯片(包括GPU、DPU、NPU、連接芯片等)設計驗證服務能力,全面提升AI芯片設計和制造流程效率。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項:(1)構建IP核、設計用例、工藝設計套件(PDK)等資源池,為AI芯片提供研發支持;(2)AI芯片原型驗證、仿真驗證服務;(3)集成芯片封裝基板設計服務;(4)AI芯片配套的軟件框架、加速庫、工具集等使能軟件的研發、測試、應用推廣。
2.芯片設計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搭建完善的數字、模擬、數?;旌虾蜕漕l等多種集成電路設計與驗證環境,打造具備芯片設計、驗證、流片等服務能力的綜合性平臺,實現技術服務本地化,并提供人才培訓等服務。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項:(1)RTL設計、電路設計、后端物理版圖設計等設計服務;(2)邏輯綜合、形式驗證、功能驗證、時序驗證等場景仿真驗證;(3)IP資源租賃或共享服務;(4)多項目晶圓(MPW)流片、封裝等生產制造服務。
3.自主化EDA工具公共服務平臺。搭建具備EDA工具研發、測試、評價、標準、推廣等能力的綜合性平臺,加速EDA標準制修訂,推動EDA產品、接口、測試等標準統一,加速EDA工具應用及推廣。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項:(1)包括自主化EDA工具在內的EDA資源租賃或共享服務;(2)EDA工具檢測、評價體系建設及服務;(3)用于EDA工具開發的版圖用例數據服務;(4)EDA工具研發訓練及應用加速算力云服務。
4.自主化車規級芯片測試驗證公共服務平臺。搭建具備車規級芯片檢測檢驗、驗證認證、標準建設等服務能力,加速企業測試驗證流程,促進芯片企業和整車企業深度合作,降低芯片驗證成本和風險,推動自主化車規級芯片上車匹配驗證技術、方法、標準建設。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三項:(1)具備車規級芯片產品功能安全與信息安全測試能力;(2)具備核心芯片PCB板級可靠性測試能力;(3)具備系統臺架級功能完整性測試能力、整車匹配驗證環境及能力;(4)牽頭或作為核心單位制定汽車芯片國家和行業標準,推動自主化車規芯片檢測檢驗認證標準定型。
5.面向光儲充一體化應用的功率半導體公共服務平臺。搭建面向光伏發電、儲能、快充及能量調度等光儲充綜合應用場景,具備碳化硅等化合物半導體材料、芯片設計、模塊研制、材料驗證、可靠性測試、標準建設服務能力的綜合性平臺,全面提升功率半導體前沿技術能力。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四項:(1)支持高集成度、小體積、輕重量的主控芯片研發設計及智能功率模塊(此項必選);(2)支持新型光伏、儲能、快充及能量調度模塊/組件的研制與效率優化研究;(3)支持元器件及模塊可靠性測試;(4)支持加速可靠性實驗及加速因子研究;(5)支持熱點分析、切片定位及微觀形貌表征失效分析;(6)支持萬伏千安級電性測試平臺。
6.光電芯片微納加工及性能測試公共服務平臺。搭建涵蓋概念驗證、小試打樣、中試定型等服務能力的光電子領域綜合性平臺,為微納米器件設計企業、應用廠商及科研機構提供關鍵共性技術服務,加速產品開發和迭代。主要服務內容還應至少包括以下任意兩項:(1)光電芯片微納加工概念驗證、工藝開發、工藝流程優化服務(此項必選);(2)多樣化、高精度的芯片加工服務;(3)芯片性能測試技術服務,涵蓋光學、電學、力學、可靠性等性能評估。
(二)生物醫藥領域
1.抗體藥物重大中試平臺。聚焦單克隆抗體、雙特異性抗體、抗體融合蛋白、抗體偶聯物等抗體類藥物,運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方法對抗體類藥物高效表達、純化、制劑和質量研究等關鍵技術的放大實現突破。孵育抗體類藥物從實驗室到工業生產的技術轉化,加速開發與產業化進程。
2.小分子化學藥重大中試平臺。聚焦小分子化學藥先進合成路徑、高效綠色化學開發與優化、精確的化學反應控制、連續化生產工藝及智能化、特色制劑等核心技術,優化小分子藥物的生產工藝,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穩定性,降低生產成本。加速小分子化學藥物從實驗室到工業化生產的轉化,為小分子化學藥物的規?;a和市場化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3.生物制造重大中試平臺。聚焦多肽類、蛋白類、核苷酸類、多糖類等高附加值生物基產品產業化需求,通過高通量的菌種優化與工藝設計、智能化的發酵生產與質量檢測、高效的分離純化與結晶干燥等支撐能力,支持建設生物制造重大中試平臺,全面賦能生物制造各個環節的技術熟化。
(三)高端醫療器械領域
1.醫療診斷儀器及試劑重大中試平臺。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工藝等產業化需求,重點提升平臺新技術新產品中試熟化、試驗驗證、檢驗檢測等支撐能力;重點支持能夠面向社會提供市場化中試服務、具有制定關鍵中試驗證評價標準體系能力、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項目。
2.植介入及治療設備重大中試平臺。聚焦新型治療、微創介入和有源能量治療等領域,重點提升平臺新技術新產品中試熟化、試驗驗證、檢驗檢測等支撐能力;重點支持能夠面向社會提供市場化中試服務、具有一定區域公益屬性、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項目。
三、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一)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領域
專家評審綜合評分60分以上的進入現場核查階段,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予以批復立項,每個方向原則上僅支持一個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一次性給予平臺總投資20%的資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二)生物醫藥、高端醫療器械領域
分階段資助。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予以批復立項,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終資助金額按照項目實際完成情況、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資助比例、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因素核定,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資金分階段撥付,在項目扶持計劃通知下達、項目完成總投資的40%、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三個階段,分別按資助金額的40%、30%、30%分階段予以撥付。已撥付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四、申報要求
1.須滿足申報通知明確的申報基本條件,詳見申報通知。
2.項目單位應擁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應擁有專業化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財務制度健全,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3.項目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研發費用不超過總投資的50%、鋪底流動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10%,具體以項目實際完成情況為準。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領域: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項目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或相關領域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領域: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500萬元,項目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研發經費不低于500萬元或相關領域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4.項目單位須具有相應的基礎條件,能為產業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等提供支撐和保障。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領域:已有技術服務團隊總人數不少于15人,其中專職研發或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10人,相關研發、檢測及技術服務設備原值不少于500萬元,相關技術服務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生物醫藥、高端醫療器械領域:已有技術服務團隊總人數不少于30人,其中專職研發或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20人,相關研發、檢測及技術服務設備原值不少于1500萬元,相關技術服務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5.項目建設總體思路清晰,建設任務、目標合理,具有開展基礎性、開放性和專業性服務的管理機制,專業方向和服務定位明確,服務內容對產業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具有促進作用,并把以下內容作為其主要任務:
(1)通過提供共享試驗設備、搭建應用場景與試驗環境、建設專用中試線等方式,提供技術驗證、產品試制、工藝熟化放大與創新等中試服務;聯合產業鏈上下游共同制定中試技術規則和標準,提供計量、標準、試驗監測、分析評價、安全評估等基礎共性技術服務;
(2)建立、完善社會公共資源共享開放機制,實現信息、數據、儀器設備、人才團隊等創新資源交流與共享;
(3)平臺建成后,可以通過開放性服務收入維持日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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