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分項資金外資項目申報
關于開通2024年度新引進企業(金融)人才安置補貼等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分項資金新引進企業(金融)人才安置補貼、外資項目獎勵、招商推介活動資助等項目將于近期接受申報?,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一)新引進企業(金融)人才安置補貼項目: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8:00。
(二)外資項目獎勵、招商推介活動資助項目: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8:00。
二、申報方式
在“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進行在線申報。首頁點擊“企業服務——政策服務”進入資金申報頁面,點擊“展開篩選”,“管理部門”欄選擇“南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即可瀏覽并進入相關項目進行申報。
三、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在正式申報項目前,請仔細研讀《南山區促進招商引資專項扶持措施》支持計劃操作規程(詳見附件)及申報通知,按具體要求進行申報。
(二)各單位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后,可通過手機短信或通過申報系統查看項目申請進展狀態。
南山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24年5月7日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分項資金外資項目獎勵操作規程
為優化轄區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吸引外商投資企業落戶我區及持續發展,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南山區促進招商引資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對在南山區注冊成立的上年度實際使用外資不少于1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按其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獎勵。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深圳市南山區(不含前海合作區全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及未納入國家商務部實際使用外資統計口徑的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行業劃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2.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3.申請單位須書面承諾5年內不減資、不撤資、不轉內資、不注銷,不將注冊地、稅務關系遷離南山并切實履行承諾。未履行承諾的,將按程序收回獎勵獎金。
4.申報單位須配合南山區政府相關部門實地檢查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諾承擔違約責任,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5.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獎勵資金的新設和增資項目,相應資金(不含外方股東貸款)均納入上年度實際外資統計(指商務部口徑)。
2.單個企業(項目)在年度獲得該項獎勵資金金額累計不得超過1000萬元。
3.須書面承諾將新增資本投入至實際建設或經營的項目并切實履行承諾,經發現不能履行承諾的,將按程序收回獎勵資金。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為你推薦
-
項目申報300萬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項目結束時間:2024-11-19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0萬項目結束時間:
-
項目申報10萬
福田區商協會備案
項目結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