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工程項目申報
關于開通《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相關項目受理渠道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2024年《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現開通受理渠道?,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優質建筑業企業”、“創新發展工程建設企業——企業技術中心”、“突出業績建筑業企業——產值業績突出項目、優質建筑工程業績突出企業”、“優質建筑工程”、“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示范工程”、“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工程”資助項目。自2024年6月4日9:00起至2024年6月18日18:00止。
二、受理平臺
申報企業在“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網站上進行在線確認。首頁點擊“企業服務——政策服務”進入資金申報頁面,點擊“展開篩選”,“管理部門”欄選擇“區住房建設局”,即可瀏覽并進入區住房建設局已開通項目。網上申報后請保持所留手機暢通。
三、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在正式申報項目前,請仔細研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及相關操作規程(詳見附件)及開通通知,按具體要求進行確認。各單位在注冊登錄中遇到的有關網站、平臺不能登錄或者文件無法上傳、下載等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400-161-6289)進行咨詢。
(二)各單位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后,可通過手機短信或通過申報系統查看項目申請進展狀態。
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6月3日
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工程項目操作規程
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南山區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南山區促進住房和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在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建筑面積)不高于1.5萬立方米,或經市建設主管部門評定為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項目的,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予以建設單位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審核條件
(一)工程項目位于南山轄區范圍內;
(二)依法辦理《建筑廢棄物排放核準證》,落實電子聯單管理制度要求,未因違反建筑廢棄物有關規定而受到行政處罰;
(三)建筑廢棄物排放量以“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智慧監管系統”中排放量為準,建筑面積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記載面積為準;
(四)被評為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項目以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公示文件為準;
(五)申報主體應為申報項目建設單位,其中建設單位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中載明的建設單位或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中載明的用地單位為準。若項目涉及多個建設單位,應明確牽頭申報單位并提供全部建設單位蓋章的情況說明材料,若其中有建設單位放棄申請的,應提供相關建設單位放棄申請說明材料;
(六)申報項目《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現場)驗收意見書》中的落款日期需在兩年內或在申報項目被評定為建筑廢棄物減排示范項目兩年內申報(按申報之日計算)。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目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本項目資金不予資助。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住房建設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區住房建設局擬定資助計劃;
(四)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注冊情況、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和經核查投訴不影響繼續資金發放的項目資助計劃,區住房建設局再按照相應審核程序提交會議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住房建設局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住房建設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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