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2024年軟件產業空間扶持項目申報
關于開通軟件產業空間扶持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軟件產業空間扶持項目即將開通申報?,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2024年6月19日9:00至2024年7月19日18:00。
二、本次開通的是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按實際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租金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分3年給予補貼。申請條件及詳細指引:詳見附件《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軟件產業空間扶持項目操作規程(2024年度)》。
深圳市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2日
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軟件產業空間扶持項目操作規程(2024年)
為做好南山區招商穩商工作,推動轄區互聯網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規范軟件企業空間扶持項目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水平,依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南山區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措施》等文件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一)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按實際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租金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
(二)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分3年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000萬元,總額最高3000萬元。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合同期在1年及以上的,按實際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租金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核算資助總額按以下標準:
1、上年度1-11月營收5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的企業,申請租金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5000平米;上年度1-11月營收10億元(含)以上20億元以下,申請租金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8000平米;上年度1-11月營收20億元(含)以上,申請租金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00平米。
2、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為0%(含)以上10%以下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補貼;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為10%(含)以上20%以下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30%給予補貼;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為20%(含)以上的企業,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40%給予補貼。
上年度1-11月 營收(億元) |
最大補貼面積 (平方米) |
營收同比增速 |
補貼比例 |
5(含)-10億元 |
5000 |
0%(含)以上-10%以下 |
20% |
10%(含)-20% |
30% |
||
20%(含)以上 |
40% |
||
10(含)-20億元 |
8000 |
0%(含)以上-10%以下 |
20% |
10%(含)-20% |
30% |
||
20%(含)以上 |
40% |
||
20億元(含)以上 |
10000 |
0%(含)以上-10%以下 |
20% |
10%(含)-20% |
30% |
||
20%(含)以上 |
40% |
(二)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或軟件企業在南山區內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針對建筑面積,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且不超過房屋均價的10%的標準分3年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000萬元,總額最高3000萬元。其中房屋均價為扣除稅額后的購房發票金額除以建筑面積。核算資助總額按以下標準(以首次申報為起始點,連續3年給予補貼,每年按以下標準核算補貼金額):
1、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大于等于行業增速且大于0%(含)的企業,資助標準為1000元/㎡;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小于行業增速且大于0%(含)的企業,資助標準為500元/㎡;上年度1-11月營收同比增長小于0%的企業,資助標準為300元/㎡。
2、上年度1-11月營收10億元(含)以上企業,每年補貼總額最高1000萬元。上年度1-11月營收5億元以上(含)10億元以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最高700萬元。
上年度1-11月營收(億元) |
每年最大補貼金額(萬元) |
同比增速 |
補貼比例 |
10億元(含)以上
|
1000萬元
|
≥0%且≥上年度1-11月互聯網和軟件信息服務業行業增速 |
1000元/平方米 |
≥0%且<上年度1-11月互聯網和軟件信息服務業行業增速 |
500元/平方米 |
||
<0% |
300元/平方米 |
||
5億元(含)-10億元
|
700萬元
|
≥0%且≥上年度1-11月互聯網和軟件信息服務業行業增速 |
1000元/平方米 |
≥0%且<上年度1-11月互聯網和軟件信息服務業行業增速 |
500元/平方米 |
||
<0% |
300元/平方米 |
(三)如當年1-12月營收低于1-11月營收,則按1-12月營收計算。
(四)因上年同期營收數據為“0”或無同期營收數據導致無法計算增速的企業,視為符合最高檔的增速。
(五)該項目執行資金總量控制。
(六)本項目補貼的租金按照不含稅金額核算,需核減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稅額。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統計關系在南山區的規上互聯網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前兩位為64或65);
3、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4、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5、申請租賃補貼的企業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在南山區;
6、申請購置補貼的企業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未購買過南山區政策性產業辦公用房;
(2)購置自用辦公用房在南山區;
(3)購置辦公用房扶持項目僅限同一棟建筑物;已獲購房資助的企業,再次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不納入資助范圍;
(4)首次申報購置自用辦公用房項目,辦公用房購置時間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目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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