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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13項舉措服務小微企業重整
近日,深圳破產法庭、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府院聯動協同 服務小微企業重整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聚焦前端服務、高效審理、府院聯動三大方面,提出13項創新務實舉措。
《行動方案》充分發揮法院、政府、社會組織三方資源優勢,推動專業服務線上線下有機貫通,幫助陷入困境的小微企業快速找到最適合的債務風險化解渠道,預防和減少小微企業陷入破產困境。
其中提出,成立困境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在“深破通”平臺設立“困境服務”專欄,在“深i企”平臺設立“債務紓困及破產保護”專欄,為小微企業提供困境拯救、進行重組與和解指導、市場化重整咨詢等綜合服務。
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在人民法院指導下組織開展庭外重組與和解服務,同時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市破產管理署等進行綜合協調。深圳將推動建立庭外重組和市場化重整投融資平臺,推動“深破通”平臺建立投融資信息專欄,高效對接市場化投融資需求。深圳破產法庭、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將加強與政府企業服務部門協同聯動,匯編小微企業扶持和融資政策,為困境企業提供政策指引。
為加快化解各類破產糾紛,深圳將完善破產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引導債權人、債務人通過庭外協商快速化解債務問題,同時完善“執破融合”機制,在執行程序中發現具有挽救價值的小微企業,引導其通過庭外重組、和解或重整方式化解債務糾紛。
立足小微企業經營特點,聚焦重整申請、立案審查、案件審理、管理人選任等重點環節,《行動方案》進一步簡化優化小微企業重整程序,不斷降低拯救成本、提升重整質效。
《行動方案》還探索企業及其相關個人債務人破產協同審理機制,妥善并加快審理各方債權債務糾紛問題,通過指定同一管理人、制定統一重整計劃草案等方式,協同解決企業及其相關個人債務人的債務問題。
《行動方案》持續優化破產辦理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圍繞庭署會商、破產辦理、信息公開、信用修復、宣傳推廣等重點內容,凝聚府院聯動合力,不斷提升小微企業重整服務質效。
其中明確,建立庭署會商機制,健全辦理破產全流程保障制度。深圳將推動破產事務線上“一網通辦”,并推動破產信息依法公開和信用修復,同時通過以案說法、法治宣講、送法進企等方式加強破產保護法律文化宣傳,凝聚社會各界對破產制度拯救價值的共識。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