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2024年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開展產業發展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項目申報
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24年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加快惠企政策實施,助力企業發展,根據《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有關規定,我局擬于近期開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已獲得龍華區數字化改造資助。購置區內企業生產的智能制造裝備總額占項目總投資額30%以上。
(三)2021年10月8日(含)后,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或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資助。
(四)在獲得龍華區數字化改造資助后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追溯。
(五)申報年度及前兩年經區(或街道)行政執法部門或上級行政機關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失信主體行為的,自該行為判定之日起,兩年內不予核查通過。
(六)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二、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申請書》(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本單位社保信息或勞動合同等工作證明、企業最近半年社保證明(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后四項)。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多證合一新版,未換領多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
(四)申請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產品推廣應用資助的,提供企業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的證明材料(公布文件、資金撥付的銀行流水等)。
(五)申請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產品推廣應用資助的,提供企業納入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的證明材料(公布文件、資金撥付的銀行流水等)。
(六)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該批數字化改造項目認定的所有設備合同清單復印件,并注明購買龍華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合同清單(設備交付憑證、交貨單、送貨單)。
(七)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該批數字化改造項目認定的所有設備有關票據清單復印件,并注明購買龍華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有關票據清單(銀行支付憑證、發票)。
以上申報材料上傳至廣東政務網申報系統后,通過預審再提交紙質材料。上傳材料應真實、準確、齊全、清晰。紙質材料以A4紙型制作,加蓋公章及騎縫章,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裝訂成冊(膠裝),申請材料一式兩份。
四、注意事項
(一)相關操作指引詳見附件。
(二)申報網址:在受理期間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55149988)。請先仔細閱讀系統首頁的使用說明后,進行相應單位信息注冊后方可進行申報。申請單位在注冊登錄中遇到的有關系統不能登錄或者文件無法上傳、下載等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755-23332066)咨詢。
(三)請注意系統申報時限,以往年申報情況來看,提交審核集中在后期,建議至少提前申報截止日3個工作日提交,預留出足夠的審核時間,以避免臨近截止時間提交但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預審退回而導致申報失敗。
(四)該項目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在每年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
(五)紙質材料接收地點:區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地址為:龍華區梅龍大道2283號行政服務大廳)
(六)紙質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申報截止日期順延3個工作日。
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據及獎勵標準
政策依據:
《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
施
第八條 鼓勵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
鼓勵企業采用智能制造裝備進行數字化改造,對購置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總額占項目總投資額30%以上,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納入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資助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資助標準:
(一)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采取事后資助方式采用智能制造裝備進行數字化改造并已獲得龍華區數字化改造資助。
(二)企業購置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總額占項目總投資額 30%以上,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的,給予一次性 30萬元的獎勵;納入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資助的,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的獎勵。
二、申請條件
(一)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已獲得龍華區數字化改造資助。購置區內企業生產的智能制造裝備總額占項目總投資額30%以上。
(三)2021年10月8日(含)后,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或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資助。
(四)在獲得龍華區數字化改造資助后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追溯。
(五)申報年度及前兩年經區(或街道)行政執法部門或上級行政機關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失信主體行為的,自該行為判定之日起,兩年內不予核查通過。
(六)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申請書》(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本單位社保信息或勞動合同等工作證明(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后三項)。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多證合一新版,未換領多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
(四)申請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產品推廣應用資助的,提供企業納入區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的證明材料(公布文件、資金撥付的銀行流水等)。
(五)申請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產品推廣應用資助的,提供企業納入區其他數字化改造項目的證明材料(公布文件、資金撥付的銀行流水等)。
(六)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該批數字化改造項目認定的所有設備合同清單復印件,并注明購買龍華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合同清單(設備交付憑證、交貨單、送貨單)。
(七)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該批數字化改造項目認定的所有設備有關票據清單復印件,并注明購買龍華區內智能制造裝備企業生產的設備有關票據清單(銀行支付憑證、發票)。
以上申報材料上傳至廣東政務網申報系統后,通過預審再提交紙質材料。上傳材料應真實、準確、齊全、清晰。紙質材料以A4 紙型制作,加蓋公章及騎縫章,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裝訂成冊(膠裝),申請材料一式兩份。
四、辦理流程
(一)發布公告: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制訂申報受理計劃:在“龍華政府在線(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網站上發布申報通知
(二)企業申報: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系統,選擇“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選擇“智能制造裝備產品推廣應用獎勵類項目”,在線填報,預審通過后打印相關資料。
(三)材料接收:區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并對申報主體的資質和材料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釋后退回。
(四)材料審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審批環節;對經審查不合格的,終止受理程序;對經審查需要補充材料的,申報主體應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充,逾期未補充材料或補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終止受理程序。
(五)現場核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項目存疑的,組織人員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核實企業實際經營情況。
(六)征求意見: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擬資助名單,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經有關部門界定屬于嚴重違法違規、列入失信黑名單或者明確建議不予資助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視情況予以采納;相關部門未明確意見的,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按正常程序報批。
(七)對外公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符合擬資助名單在“龍華政府在線(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八)資金撥付: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有關規定辦理款項撥付手續。
五、受理時間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集中受理,集中審核(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六、附則
(一)本操作指引由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與《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一致,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可根據實際情況作調整修訂。
(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項目申報,一經發現中介代為申報項目,視情況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三)企業在申請專項資金時,應簽署承諾書,需承諾獲得資金資助后三年內注冊地、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不遷離龍華區,對于違反承諾的,應主動退回獲得的資助金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對獲資助企業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實后責令其改正,并可根據情況采取停止撥付、最長三年內不予受理專項資金申請等措施及相關法律手段。
(四)本資助項目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在每年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若該項目審核資助金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則實際資助金額按比例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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