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深圳市鹽田管理局開展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規?;l展項目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關于開展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規?;l展項目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落實《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經濟穩增長支持措施》,現開展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規?;l展項目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用線下申報方式進行。申報主體按照《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規?;l展項目獎勵申報指南》(詳見附件)有關要求,在規定的受理時間內將申請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運輸管理科。
二、受理時間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時,14:00-18:00時。
三、受理地點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鹽田區公園路55號)601辦公室。
四、咨詢電話
0755-66878918、0755-66878897。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 企業規?;l展項目獎勵申報指南
為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積極拓展市場,加快培育一批經濟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競爭力強的優質道路貨物運輸企業,根據《鹽田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經濟穩增長支持措施>的通知》(深鹽發改〔2024〕2號),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獎勵內容
2024年一季度道路貨物運輸規模以上企業(以該年度納入交通運輸統計“一套表”系統為準)貨物周轉量為1800萬噸公里及以上或貨運量為6萬噸及以上,對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30%(含)以上的,每家企業獎勵7萬元;對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20%(含)至30%的,每家企業獎勵5萬元;對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10%(含)至20%的,每家企業獎勵4萬元;對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5%(含)至10%的,每家企業獎勵3萬元。
二、政策依據
《鹽田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經濟穩增長支持措施>的通知》(深鹽發改〔2024〕2號)。
三、獎勵方式
本項獎勵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事后獎勵方式,由申報主體自愿申報、主管部門核查審定。
四、申請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在鹽田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
(二)申報主體屬于道路貨物運輸規模以上企業(以2024年度納入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系統”為準,填報道路貨物運輸月度生產情況)。
(三)申報主體2024年一季度需實現貨物周轉量1800萬噸公里及以上或貨運量6萬噸及以上,且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5%(含)至10%、10%(含)至20%、20%(含)至30%或30%(含)以上。
(四)申報主體自2022年至今未發生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辦理流程
(一)申報主體準備申請材料。
(二)申報主體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三)受理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形成獎勵方案。
(四)向社會公示獎勵方案。
(五)正式下達獎勵資金。
六、申請材料
(一)《鹽田區2024年一季度推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規?;l展項目獎勵申報表》(詳見附件1,加蓋單位公章)。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驗原件)。
(三)在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系統”查詢打印的2024年1、2、3月和2023年1、2、3月《道路貨物運輸月度生產情況》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四)2024年1、2、3月和2023年1、2、3月道路貨物運輸周轉量臺賬(參見附件2,加蓋單位公章)。
(五)道路貨物運輸周轉量臺賬相關佐證材料,包括運輸合同或貨物運單、記賬憑證、發票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驗原件)。
(六)自2022年至今未發生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明或承諾書。
(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申請材料一式二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按照上述順序排列,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
七、申報受理
(一)受理單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
(二)受理時間: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00-18:00時。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鹽田區公園路55號)601辦公室。
(四)聯系方式: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運輸管理科,0755-66878918、66878897。
八、其他事項
(一)申報主體應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并承擔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記載等行為,本項獎勵申報無效,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主管部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申報主體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申報主體自主申報。
(三)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審核,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主管部門或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主體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舉報。
九、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鹽田管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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