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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責任比例!首個未成年人游戲退費標準發布
未成年玩家游戲消費限額,是否退費,退多少,各方又應該承擔多少責任?
游戲行業首個完整的消費管理規范來了。5月28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團體標準。該團體標準明確了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消費管理的相關機制,包括流程管理機制、金額管理機制、提示管理機制、投訴與退費處置管理機制等。
針對廣受關注的未成年人游戲退費問題,該標準明確了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過錯方應當根據各自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現“未充分履行監護責任”“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重復出現多次或多種過錯行為,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三種情形時,監護人可能承擔30%-100%的責任。
中國互聯網協會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發展工作委員會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黃澄清表示,全新發布的團體標準填補了業界空白,將進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鞏固防沉迷成果,助力游戲行業健康發展。
最高月充值累計不得超過400元
在消費金額管理方面針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對單次消費和月度累計提出了明確限制,最高月充值累計不得超過400元。
具體細則為,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應向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付費服務;針對8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用戶,同一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針對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同一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細化退費標準、明確責任比例
對于“過錯”的界定,團體標準也給出了相應參考場景以及建議責任比例。其中,對于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未接入實名認證系統或未落實充值限額要求,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的,將承擔100%責任。
在監護人方面,有三種情況會導致需要承擔30%-100%的責任。
一是監護人明知或應知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而未采取有效監護措施,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的,如未成年人使用爺爺奶奶等近親屬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于實名認證、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租售平臺租賃或購買游戲賬號、未成年人與其他成年人共享游戲賬號等。二是監護人未妥善管理本人銀行卡、支付賬戶、支付密碼等信息的。以上兩種情形下,建議監護人按照過錯承擔30%-70%的責任。
此外,重復出現多次或多種過錯行為,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如故意幫助繞過人臉識別等核驗手段、因同一未成年人重復消費或同一家庭多個未成年人消費而多次申請退款、長時間怠于履行監護責任和注意義務(如所涉消費距申請時長超過一年等)等情況,監護人可能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返還方式,團體標準援引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第一,已消耗或使用的增值服務等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減扣;第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黃澄清介紹,團標出臺的背景在于目前存在個別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對推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工作心存僥幸、搞變通,還有大量監護人對個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壞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的情況,最終將矛盾集中在退費。
團體標準的出臺厘清了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與監護人的責任,為網絡游戲中未成年人消費管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規范參考,有助于游戲行業守住未成年人防沉迷的“護城河”,繼續健康發展。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姚志偉說:“該標準的推出,為未成年人及家長主張權益提供了規范路徑,為企業響應退費訴求提供了處置模板,使企業在面對退費糾紛時‘有章可循’,處理更為規范化、合理化,有利于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