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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為加快推進南山區體育行業發展,優化南山區體育產業體系,激發行業活力,結合南山區實際,我局組織起草了《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保障社會公眾和相關利益人的知情權與參與權,提高文件草擬質量,根據《南山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現就《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在9月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或建議:
一、郵箱地址:jtk@szns.gov.cn。
二、來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頭街道檔案服務大廈1006室。
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8月26日
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制定目的及依據
為進一步強化體育產業在南山區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推動作用,貫徹落實《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倡的“雙區驅動”的工作要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4號)深圳市人民政府延續執行的《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資助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主辦單位為非政府組織在南山區舉辦的、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高水平體育賽事。
有多家單位主辦的賽事,應當推舉一家主體作為代表申請。
由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或區政府有關部門主辦或承辦的大型群眾體育賽事活動、列入區政府民生實事任務的全民健身活動項目、已申報南山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不納入本辦法資助范圍。
第三條 資助范圍
符合如下任一情形的,為高水平體育賽事:
(一)舉辦國際級高水平體育賽事(需取得國際級體育聯合會
或國際級單項體育協會等賽事授權機構的賽事授權確認)。
(二)舉辦國家級高水平體育賽事活動(需取得國家級體育聯
合會或國家級單項體育協會等賽事授權機構的賽事授權確認)。
(三)舉辦省級(含港澳臺)高水平體育賽事活動(需取得省級體育聯合會或省級單項體育協會等賽事授權機構的賽事授權確認)。
(四)有國際或國內排名前列的隊伍或者運動員參加,且水平高、影響大、市場前景好的賽事。
(五)其他符合南山區體育發展政策、南山區重點支持、且經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評議認定的賽事。
第四條 資助原則
符合上述范圍的賽事主辦方,可遵循“自愿申請、依法合規、公平公正、誠實信用、擇優資助”的原則,向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申請賽事資助。
第五條 資助資金用途
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場租、安保、醫療、志愿者、宣傳等與賽事直接相關且實際支付的費用。
與高水平體育賽事相關的接待費、中介費、出場費、獎金等,不列入資助范圍。
第六條 資助標準
根據賽事等級、體育項目規模、影響力、實際投入等確定資助金額。國際級賽事、國家級賽事可給予每次不超過50萬元的辦賽資助,省級賽事每次可給予不超過30萬的辦賽資助,其他賽事每次可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辦賽資助,資助額度不超過擬資助項目經審定的辦賽總支出的50%。
同一項目同時申請市級和區級資助的,兩級累計資助額度不超過該項目經審計認定的總支出的50%。
第七條申請人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和非法人組織。
(二)申請人應當具有舉辦相應賽事、活動及培訓所必需的專業人員和組織能力,以及具備完成資助項目所需的市場運作、宣傳推廣等能力。
(三)有健全的組織機構、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獨立的銀行賬號。
(四)申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主要成員近五年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名單、未被采取其他失信懲戒措施,以及無犯罪記錄。
第八條 資助項目的申報
申請人應當從實際出發,客觀真實、科學合理地編制項目預算,并于賽事舉辦前3個月申報資助事項。
申請人申報資助項目時須提供《南山區高水平賽事資助項目申請表》(附件1),并附上組織方案、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賽事請示函、賽事實施方案、預算測算明細及其他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需要的審批文件。
由承辦方作為申請人的,需提供主辦方出具的賽事授權書。
第九條 資助項目審批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請人按照本規定所需資料向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提交書面材料。
(二)初審。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的資質和申報資料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材料完整性、內容合規性、有無重復申報等情況。
(三)評審。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直接邀請相關行業專家根據賽事等級、體育項目規模、影響力、實際投入等因素開展評審。
(四)審定。上報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辦公會議或黨組會議審定項目、資助對象及資助金額。
(五)簽訂協議。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與資助對象簽訂《南山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協議書》(附件2),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逾期不簽訂協議,視為放棄申請。
(六)付款。賽事項目完成驗收和審計后撥付。
第十條 申報變更情況處理
資助對象應按期開展相關賽事,在發生以下情況時需及時提交書面申請附相關報告及文件,經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職能科室審核后報局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一)資助賽事延期開展。
(二)資助賽事取消。
(三)資助賽事項目金額或預算明細有較大變動。
(四)資助項目的賽事形式發生變更。
(五)資助項目終止。
(六)其他需要審批的重大變更事項。
資助資金必須是??顚S?,資助對象不得侵吞、挪用。
第十一條 驗收程序
資助對象應自項目完成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提交驗收材料,內容包括:秩序冊、成績冊、賽事總結、賽事相關現場照片及視頻、費用明細表、驗收申請書等。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接到驗收申請材料后對項目的承辦情況進行驗收。
第十二條 驗收不合格的情形
資助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驗收不合格,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有權拒絕資助,或降低資助額度:
(一)違反《體育法》等有關規定的。
(二)有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未按照項目計劃執行,或與批準的資助項目內容嚴重不符的。
(四)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五)違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將政府資助資金侵吞或挪作他用的。
(六)項目申報、評審、驗收工作中有行賄行為的。
(七)其他違法和嚴重違規事項。
第十三條 資助項目審計要求
項目結束后,資助對象需按照相關要求配合審計,需將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發票、費用明細總表等資料交由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指定的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審計報告按以下情況撥付資助款項:
審計合格則按審定的辦賽總支出的一半支付資助款項,最高不超過按本辦法第六條資助標準確定的資助額度。
第十四條 標注資助標志
接受資助的賽事項目,應在宣傳冊、海報、門票、場地廣告、體育展示等宣傳材料的顯著位置上標注“深圳南山”、“南山區人民政府”或“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字樣。
第十五條 監督檢查
資助對象應自覺接受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及指定部門的審計、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六條 文件歸檔
項目完成后,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相關科室應對各項賽事資料分類整理并妥善保管。歸檔的資料主要包括:南山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項目申請表、項目協議書、賽事工作方案、上會議題申請表及局長辦公會議或黨組會會議紀要、賽事舉辦相關照片及視頻資料、秩序冊、成績冊、賽事匯報總結報告、驗收報告、審計報告等。
第十七條 解釋及實施
本辦法由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深圳市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當前,深圳市緊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粵港澳大灣區”的“雙區驅動”的新機遇,以“深圳速度”躋身于全國一流體育城市行列,向著國際著名體育城市的目標加速邁進。深圳體育產業總產出已經突破千億元大關,直接拉動其他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2020年3月,深圳市出臺《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擴大體育產業扶持范圍,對深圳的高端體育賽事、高水平職業體育俱樂部等諸多方面進行扶持。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為進一步規范深圳市體育產業專項資金高端體育賽事資助,出臺了《深圳市高端體育賽事資助操作規程》,精準扶持對象、細化扶持標準。在此背景下,為進一步加強體育產業在南山區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推動作用,打造體育強區,提升南山區賽事品牌,促進南山區體育產業發展,根據南山區的實際情況,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制定《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
二、起草過程
1、在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現有的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政策、制度及措施的基礎上,收集、整理、對比國家、省級,特別是本市市級及區級的體育賽事資助相關的立法資料和實施方案,充分論證扶持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2、多次舉行座談會,聽取相關部門和多方人士對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對分歧意見進行認真研究論證,并對擬制定行政措施的預期效果和影響進行評估,對規范性文件草案進行多次修訂,逐步完善文件內容。
3、在區文體局門戶網站發布草案,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布意見采納情況。
4、將規范性文件送本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在審議通過后予以發布,做好政策解讀和備案工作。
三、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2022修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三)體育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恢復和擴大體育消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7月21日發布)
(四)《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深圳市群眾性公共體育活動資助管理暫行辦法》(2018年2月1日起實施)
(六)《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4號 2020年3月12日
(七)《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
(八)《深圳市高端體育賽事資助操作規程》,深文規〔2020〕4號,2020年6月2日起實施
四、主要內容
《南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高水平體育賽事資助辦法》共17條,分別從資助對象、資助范圍、資助原則、資助資金用途、資助標準、申請人條件、資助項目的申報、資助項目審批、變更、驗收、審計、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最后一部分,明確本辦法的有效期為3年。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明確本辦法適用于主辦單位為非政府組織在南山區舉辦的公益性或商業性的高水平體育賽事。政府部門舉辦的體育賽事,或已申報南山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等不在資助范圍。
2、明確申請人有配合審計的義務。如出現資助賽事取消或者沒有在《資助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舉辦賽事等情形的,不予以資助,或有權減少資助金額。